证券简称:通程控股 证券代码:000419 公告编号:2020-031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
(一)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二)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2023年6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年6月28日9:15至2023年6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韶山路通程国际大酒店五楼国际会议中心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兆达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
(一)股东(代理人)15人、代表股份260,809,8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7.9798%。 其中,现场出席情况: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241,271,8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855%;网络出席情况: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19,537,9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43%。 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为11名,中小投资者合计代表股份数19,549,1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964%。 |
(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三)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 |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审议《公司2022年度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0,809,811股,赞成260,247,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843%;反对56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15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2)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表决情况:赞成18,986,57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7.1221%;反对562,6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2.87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3)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2、审议《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0,809,811股,赞成260,247,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843%;反对56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15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2)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表决情况:赞成18,986,57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7.1221%;反对562,6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2.87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3)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表决审议通过。 3、审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0,809,811股,赞成260,247,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843%;反对56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157%;弃权 |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0,809,811股,同意260,217,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728%。 (2)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表决情况:赞成18,956,676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6.9692%。 (3)表决结果:当选。 上述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6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11、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的议案》 11.1选举章棉水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0,809,811股,同意260,217,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728%。 (2)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表决情况:赞成18,956,673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6.9692%。 (3)表决结果:当选。 11.2选举刘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0,809,811股,同意260,217,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728%。 (2)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表决情况:赞成18,956,673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6.9692%。 (3)表决结果:当选。 11.3选举曾碧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0,809,811股,同意260,217,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728%。 (2)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表决情况:赞成18,956,67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6.9692%。 (3)表决结果:当选。 上述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3名股东监事及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 熊林 李赞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六、备查文件 |
(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0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