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泰达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9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67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5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在公司15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九人,其中委托出席二名。贾晋平董事和崔铭伟董事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书面委托韦茜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长张旺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收购广东润电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拓展生态环保第一主业,公司或公司指定的主体和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受让方”)拟共同收购广东润电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电环保”)100%股权,其中广东润创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润电环保99.9998%股权,上海橙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润电环保0.0002%股权(以下简称“转让方”)。根据初步评估值,并在转让方润创基金和上海橙绪完成对润电环保30,000万元实缴出资后,受让方拟以不低于74,000万元的对价受让润电环保100%股权,最终对价以不高于受让方备案后的评估值为准。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或公司指定的主体持有润电环保95%股权,泰达环保持有润电环保5%股权,并通过润电环保持有其下属6家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最终受让方尚未完全确定,交易能否最终完成仍存在不确定性。

董事会认为,本次拟收购事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契合公司生态环保主业发展方向,对公司扩大生态环保产业规模具有积极意义,同时本次拟收购的润电环保所持有6家控股子公司项目整体情况较好。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签署本次股权转让协议,请管理层继续推动履行后续评估备案、收购主体确定等相关手续,并待上述相关事宜确定后履行相应审批程序。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广东润电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68)。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在公司2023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将公司为泰达环保提供的担保额度调减10,000万元,公司为邵阳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阳泰达环保”)提供的担保额度调增10,000万元。调整后,公司为泰达环保和邵阳泰达环保提供的担保额度分别为240,200万元和12,000万元。

在2023年度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总担保的额度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将泰达环保向两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将泰达环保向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简称“扬州泰达环保”)提供的担保额度调减15,000万元,同时,将泰达环保向邵阳泰达环保提供的担保额度调增15,000万元。调整后,泰达环保向扬州泰达环保提供担保额度为15,000万元;泰达环保向邵阳泰达环保提供担保额度为46,100万元。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额度调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改变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担保总额度,符合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额度内部调剂事项,相关担保要求、担保有效期和担保授权均与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保持一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69)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三)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三级子公司宝华文化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为盘活存量资产,公司拟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三级子公司公司江

苏宝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华文化”)100%股权,挂牌价格为2,700万元(最终成交价格以竞价结果(如有)为准),并在受让方向宝华文化借款用以偿还完毕其18,422.13万元股东借款后再行交割。因本次股权采用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转让,交易对方尚无法确定。如本次股权转让顺利实施,宝华文化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董事会认为,本次转让宝华文化股权是公司经营发展、调整产业布局的需要,同意该议案,并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后续相关事宜。详见另行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三级子公司宝华文化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0)。

(四)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收购莘县南一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75%股权暨投资建设山东省莘县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双碳”发展战略,拓展生态环保产业,公司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拟以593.07万元收购上海南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南一环保”)持有的莘县南一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一新能源”)75%股权,股权收购完成后,泰达环保持有南一新能源75%股权,南一新能源拟更名为聊城泰达环保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成为泰达环保控股子公司;后续拟投资建设山东省莘县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莘县项目”)。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0,500万元,莘县项目预计总投资额37,461万元,特许经营期30年(不含2年建设期)。

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莘县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项目测算具有经济效益,同意该议案,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办理该项目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该项目相关的协议、项目公司设立等相关事项等。

该事宜需提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收购莘县南一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75%股权暨投资建设山东省莘县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1)。

(五)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72)。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6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