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修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审议<授权择机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授权择机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暨2023年重大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