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5 证券简称:北路智控 公告编号:2023-38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路智控”)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17日(周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12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上述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50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及编码情况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1.01 | 选举于胜利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金勇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3 | 选举王云兰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4 | 选举赵家骅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5 | 选举祝青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6 | 选举王永强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2.01 | 选举丁恩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吴楚宇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马轶群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3.01 | 选举陈汉青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3.02 | 选举张素静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1应选人数6人,议案2应选人数3人,议案3应选人数2人。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议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借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登记地址: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50号会议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6127716
联系传真:025-86127716
邮箱地址:ir@njbestway.com
联系人:段若凡、陈慧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50号会议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211161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195,投票简称:北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1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提案 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提案 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7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身份证号码: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公司)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该列打勾 的栏目 可以投票 | |||||
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
1.01 | 选举于胜利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金勇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王云兰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4 | 选举赵家骅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5 | 选举祝青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6 | 选举王永强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选举丁恩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吴楚宇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3 | 选举马轶群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3.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3.01 | 选举陈汉青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3.02 | 选举张素静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注:
1、第1-3项议案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表决票数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议案1.00: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
议案2.00:选举独立董事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议案3.00: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需为原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 |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 |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 |
是否本人参会(是/否) | |
受托人姓名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联系邮箱 | |
联系地址 | |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 |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