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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蓝电: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8

证券代码:830779 证券简称:武汉蓝电 公告编号:2023-066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14日上午11: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年7月13日15:00—2023年7月14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830779武汉蓝电2023年7月7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28号武汉光谷电子工业园三期7号厂房栋4层0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因公司已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工作,公司的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57,200,000元。

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由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并办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审议《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审议《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修改或终止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4、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设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及其相关手续;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6、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7、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停牌的,决定回购顺延相关事项;

8、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审议《关于修订<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交所上市后适用)(2023年5月修订版)》。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五);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

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7月13日9:00-15:00

(三)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28号武汉光谷电子工业

园三期7号厂房栋4层01号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王雅莉 联系电话:027-87001902 传真:

027-87293748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28号武汉光谷电子工业园三期7号厂房栋4层01号

(二)会议费用:会议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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