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及监事任职资格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的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卓美娟女士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本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选举叶映兰女士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本公司近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其前身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卓美娟、叶映兰任职资格的批复。根据该等批复,金融监管总局已分别核准卓美娟女士担任本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以及叶映兰女士担任本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上述任职均自2023年6月21日起生效。自同日起,卓美娟女士担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上述董事及监事的简历请见本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0日、2023年5月13日发布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