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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达: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威达”、“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43号)核准,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17,500,165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901,498.2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3,86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041,498.20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1XAAA4058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如下项目: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扩增智能新能源储能电源自动化组装车间18,996.8714,504.66
新能源储能电源研发中心1,099.49999.49
合 计20,096.3615,504.15

二、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3年1月26日起至2023年7月25日,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3年7月26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决议有效期

2023年7月26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六)关联关系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批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3年7月26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及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可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依法获得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山东威达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内控程序健全,能有效防范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综上所述,国金证券对山东威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解 明 朱垚鹏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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