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3年6月16日以邮件、传真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曾泰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总经理签订2023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根据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关于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相关工作要求,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总经理签订2023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与经理层其他成员签订2023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根据中国宝武《关于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相关工作要求,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西
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其他成员2023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与经理层其他成员签订2023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