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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建材: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8

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宁夏建材”或“公司”)拟通过向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信息”)全体换股股东发行股份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建信息并募集配套资金,同时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股份”)以现金增资方式取得上市公司下属水泥等相关业务子公司控股权及其持有的水泥等相关业务涉及的商标等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重组所涉及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作出如下说明: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聘请的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信大华”)符合相关专业评估资质要求,委派的经办评估师任职资格合格,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外,该等机构及经办人员与宁夏建材、中建信息、天山股份均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管理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卓信大华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恰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价值经过了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本次交易价格以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值确定,资产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宁夏建材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说明。

(此页无正文,为《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之盖章页)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6 月 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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