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向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信息”)全体换股股东发行股份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建信息并募集配套资金,同时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增资等方式取得上市公司下属水泥等相关业务子公司控股权及上市公司持有的水泥等相关业务涉及的商标等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2021年4月30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市公司、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中建材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及天津瑞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1元注册资本2.14元的价格分别向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增资,增资后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至20,000万元,上市公司持有其55%股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已完成增资及工商变更登记。
2022年4月26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暨购买矿权的议案》。内蒙古西卓子山草原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草原集团公司”)以其所拥有的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和“草原”牌商标等无形资产(以下简称“增资资产”)作价向乌海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海西水”)增资。草原集团公司以其经评估的增资资产共计983.49万元作价,按照乌海西水1元注册资本对应3.225元的价格,向乌海西水增资,增资完成后,乌海西水注册资本由10,000.00万元增加至10,304.96万元,其中上市公司持有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7.04%,草原集团公司持有304.9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96%。同时,乌海西水以评估价值作价3,801.03万元购买草原集团公司名下“内蒙古西卓子山草
原水泥集团总公司石灰石矿”采矿权。上述资产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同属于同一控制方所有或控制,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的范围。除上述交易外,在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召开日前12个月内至今,上市公司未发生其他资产购买、出售行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王煜忱 杨 朴
郭月华 冯哲逍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