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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8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

一、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具体人员构成为:

杨国梅、谢伟明以及陈洪川,其中独立董事杨国梅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权限包括: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负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组织内部检查,评估内控缺陷并监督整改;6、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应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具体人员构成为:陈洪川、谢伟明以及杨国梅,其中独立董事陈洪川担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权限包括:1、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研究、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标准与方案并提出建议;薪酬标准或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2、审核公司整体薪酬政策和年度薪酬总额,并对薪酬政策以及年度

薪酬执行情况进行检查;3、研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4、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并提出建议;

5、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三、提名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应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具体人员构成为:陈洪川、谢伟明以及周德元,其中独立董事周德元担任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权限包括: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研究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聘任程序,报董事会批准实施;3、广泛搜寻并提交合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企业中委派的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4、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任免建议;5、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任免建议;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四、战略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具体人员构成为:

谢伟明、杨国梅以及周德元,其中谢伟明担任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权限包括:1、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4、跟踪研究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趋势、国内外市场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向董事会提出有关公司发展战略的意见和建议;5、对公司拟定的有关长远发展规划、创新业务和战略性建议等,在董事会审议前先行研究论证,为董事会正式审议提供参考意见;6、调查和分析公

司有关重大战略与措施的执行情况,向董事会提出改进和调整的建议;7、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宜。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自建立之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始终保持规范、有序运行,保障了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特此声明。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之盖章页)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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