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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8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人员借调为SK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所需,转让部分资产有利于公司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三、关于减持参股公司股票的独立意见

本次减持事项有利于公司聚焦主营业务,优化资产结构,满足公司研发平台建设及研发投入的资金需求,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减持事项。(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汤勇 詹启军 李春歌

2023年6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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