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报告
关于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报告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1457号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化股份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3年4月28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号为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303645号。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列报是沈化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沈化股份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沈化股份公司编制了后附的专项说明。编制和对外披露专项说明,并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沈化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业务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结论。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我们是否发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专项说明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获取保证。在对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专项说明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
关于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1457号
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由沈化股份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本报告仅作为沈化股份公司披露2022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之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婷
中国 北京 付强
2023年6月27日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蜡化工”)在开展自查工作过程中发现如下前期会计差错。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已对这些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
一、会计差错原因
1 存货及成本核算
石蜡化工通过自查发现,在2018至2020年度,石蜡化工存在原材料未及时入库和成本核算数据使用不规范的情况,导致石蜡化工2018至2020年度存在部分已收到的原材料未及时从预付款项结转至存货,部分已使用原材料并已出售的存货成本未及时结转至营业成本的情况。
为了更正该等会计差错,本集团对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如下调整:2018年度营业成本调增人民币108,494,101.64元,预付款项调减人民币341,572,381.06元,存货调增人民币530,513,525.47元,应付账款调增人民币297,435,246.05元,未分配利润调减人民币108,494,101.64元;2019年度营业成本调增人民币80,833,757.31元,预付款项调减人民币4,906,840.59元,存货调增人民币240,286,088.94元,应付账款调增人民币424,707,107.30元,未分配利润调减人民币189,327,858.95元;2020年度营业成本调增人民币46,437,147.93元,预付款项调减人民币1,025,618,489.46元,存货调增人民币789,853,482.58元,未分配利润调减人民币235,765,006.88元;2021年12月31日存货调减人民币235,765,006.88元,未分配利润调减人民币235,765,006.88元。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续)
一、会计差错原因 (续)
2 长期资产减值
石蜡化工评估上述第1项会计差错事项对石蜡化工2018年度至2020年度的长期资产减值测试结果的影响,通过评估发现石蜡化工2019年度存在少计提长期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
为了更正上述会计差错,本集团对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如下调整:2019年度资产减值损失调增人民币103,888,898.42元,2019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调减人民币103,888,898.42元;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调减人民币103,888,898.42元,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调减人民币103,888,898.42元。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续)
二、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集团采用追溯重述法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影响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1. 对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财务报表项目名称 调整前金额
合并财务报表
调整后金额累积影响金额存货
1,315,768,511.92 | (235,765,006.88) | 1,080,003,505.04 |
固定资产
3,168,173,450.00 | (103,888,898.42) | 3,064,284,551.58 |
未分配利润
1,585,656,387.79 | (339,653,905.30) | 1,246,002,482.49 |
2. 对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财务报表项目名称 调整前金额
合并财务报表
调整后金额累积影响金额营业成本
8,295,414,119.84 | 46,437,147.93 | 8,341,851,267.77 |
预付款项
1,174,120,793.74 | (1,025,618,489.46) | 148,502,304.28 |
存货
679,216,616.83 | 789,853,482.58 | 1,469,070,099.41 |
固定资产
3,575,415,495.66 | (103,888,898.42) | 3,471,526,597.24 |
未分配利润
1,580,160,046.34 | (339,653,905.30) | 1,240,506,141.04 |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续)
二、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续)
3. 对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4. 对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财务报表项目名称 调整前金额
合并财务报表
调整后金额累积影响金额营业成本
9,970,516,455.33 | 108,494,101.64 | 10,079,010,556.97 |
预付款项
466,168,985.07 | (341,572,381.06) | 124,596,604.01 |
存货
571,686,192.21 | 530,513,525.47 | 1,102,199,717.68 |
应付账款
434,130,025.76 | 297,435,246.05 | 731,565,271.81 |
未分配利润
2,043,838,577.34 | (108,494,101.64) | 1,935,344,475.70 |
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财务报表项目名称 调整前金额
合并财务报表
调整后金额累积影响金额
营业成本
10,638,781,560.86 | 80,833,757.31 | 10,719,615,318.17 |
资产减值损失
367,710,654.90 | 103,888,898.42 | 471,599,553.32 |
预付款项
94,162,765.27 | (4,906,840.59) | 89,255,924.68 |
存货
713,895,646.58 | 240,286,088.94 | 954,181,735.52 |
固定资产
3,947,888,467.98 | (103,888,898.42) | 3,843,999,569.56 |
应付账款
350,410,594.29 | 424,707,107.30 | 775,117,701.59 |
未分配利润
1,244,808,696.95 | (293,216,757.37) | 951,591,939.58 |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续)
此专项说明已于2023年6月27日获董事会批准。
孙泽胜法定代表人
李忠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张勃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司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