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23-036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年度的财务数据。具体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主要原因及具体内容
(一)存货及成本核算
沈阳蜡化通过自查发现,在2018至2020年度,沈阳蜡化存在原材料未及时入库和成本核算数据使用不规范的情况,导致沈阳蜡化2018至2020年度存在部分已收到的原材料未及时从预付款项结转至存货,部分已使用原材料并已出售的存货成本未及时结转至营业成本的情况。
为了更正该等会计差错,公司对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如下调整:2018年度营业成本调增人民币108,494,101.64元,预付款项调减人民币341,572,381.06元,存货调增人民币530,513,525.47元,应付账款调增人民币297,435,246.05元,未分配利润调减人民币108,494,101.64元;2019年度营业成本调增人民币80,833,757.31元,预付款项调减人民币4,906,840.59元,存货调增人民币240,286,088.94元,应付账款调增人民币424,707,107.30元,未分配利润调减人民币189,327,858.95元;2020年度营业成本调增人民币46,437,147.93元,预付款项调减人民币1,025,618,489.46元,存货调增人民币789,853,482.58元,未分配利润调减人民币235,765,006.88元;2021年12月31日存货调减人民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35,765,006.88元,未分配利润调减人民币235,765,006.88元。
(二)长期资产减值
沈阳蜡化评估上述第1项会计差错事项对沈阳蜡化2018年度至2020年度的长期资产减值测试结果的影响,通过评估发现沈阳蜡化2019年度存在少计提长期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
为了更正上述会计差错,公司对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如下调整:2019年度资产减值损失调增人民币103,888,898.42元,2019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调减人民币103,888,898.42元;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调减人民币103,888,898.42元,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调减人民币103,888,898.42元。
二、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影响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一)对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财务报表项目名称 | 调整前金额 | 合并财务报表 | 调整后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
存货 | 1,315,768,511.92 | (235,765,006.88) | 1,080,003,505.04 |
固定资产 | 3,168,173,450.00 | (103,888,898.42) | 3,064,284,551.58 |
未分配利润 | 1,585,656,387.79 | (339,653,905.30) | 1,246,002,482.49 |
(二)对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财务报表项目名称 | 调整前金额 | 合并财务报表 | 调整后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
营业成本 | 8,295,414,119.84 | 46,437,147.93 | 8,341,851,267.77 |
预付款项 | 1,174,120,793.74 | (1,025,618,489.46) | 148,502,304.28 |
存货 | 679,216,616.83 | 789,853,482.58 | 1,469,070,099.41 |
固定资产 | 3,575,415,495.66 | (103,888,898.42) | 3,471,526,597.24 |
未分配利润 | 1,580,160,046.34 | (339,653,905.30) | 1,240,506,141.04 |
(三)对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财务报表项目名称 | 调整前金额 | 合并财务报表 | 调整后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
营业成本 | 10,638,781,560.86 | 80,833,757.31 | 10,719,615,318.17 |
资产减值损失 | 367,710,654.90 | 103,888,898.42 | 471,599,553.32 |
预付款项 | 94,162,765.27 | (4,906,840.59) | 89,255,924.68 |
存货 | 713,895,646.58 | 240,286,088.94 | 954,181,735.52 |
固定资产 | 3,947,888,467.98 | (103,888,898.42) | 3,843,999,569.56 |
(四)对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财务报表项目名称 | 调整前金额 | 合并财务报表 | 调整后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
营业成本 | 9,970,516,455.33 | 108,494,101.64 | 10,079,010,556.97 |
预付款项 | 466,168,985.07 | (341,572,381.06) | 124,596,604.01 |
存货 | 571,686,192.21 | 530,513,525.47 | 1,102,199,717.68 |
应付账款 | 434,130,025.76 | 297,435,246.05 | 731,565,271.81 |
未分配利润 | 2,043,838,577.34 | (108,494,101.64) | 1,935,344,475.70 |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更正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相应的追溯调整的处理,同时要求公司加强完善财务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流程,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
应付账款 | 350,410,594.29 | 424,707,107.30 | 775,117,701.59 |
未分配利润 | 1,244,808,696.95 | (293,216,757.37) | 951,591,939.58 |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公司聘请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出具了《关于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1457号),认为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1457号)。
特此公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