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公司将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向申东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92号)的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向7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374,631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6.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13.0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0248号《验资报告》。
(二)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所有募集资金均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于每个募集资金账户开立时与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在银行专户
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2023年3月31日余额 |
招商银行成都分行天顺路支行
招商银行成都分行天顺路支行 | 128912187910303 | 活期 | 已销户 |
注:由于医疗美容旗舰店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成都高新米兰柏羽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原募集资金账户民生银行北京东三环支行631877750账户相应变更为招商银行成都分行天顺路支行128912187910303账户,上述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已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6月2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后的募集资金账户的开立事项已于2021年6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289.69万元(包括利息投入126.60万元),以募集资金对高新米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450万元,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3年3月31日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613.08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3,613.08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3,739.6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450.00 | 2020年: | 0.00 | |||||||
2021年: | 3,739.6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67.81% | 2022年: | 0.01 | |||||||
2023年1-3月: | 0.00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医疗美容旗舰店建设项目 | 医疗美容旗舰店建设项目 | 3,613.08 | 1,163.08 | 1,289.69 | 3,613.08 | 1,163.08 | 1,289.69 | 126.61 | 2021年12月31日 |
高新米兰增资并永久补流 | - | 2,450.00 | 2,450.00 | - | 2,450.00 | 2,450.00 | - | — | ||
合计 | 3,613.08 | 3,613.08 | 3,739.69 | 3,613.08 | 3,613.08 | 3,739.69 | 126.61 |
(一)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说明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医疗美容旗舰店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289.69万元,超过承诺投资金额126.61万元,为募集资金息投入
126.61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年6月2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重组配融募投项目相关事项的议案》。为加快实施“医疗美容旗舰店建设项目”,公司对该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该项目实施主体由成都朗姿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成都高新米兰柏羽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北京变更为成都。截止2021年6月30日,已将募集资金1,188.03万元转入高新米兰开立的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变更募集资金2,450万元用于高新米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公司现金管理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26.60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1-3月 | ||
1 | 医疗美容旗舰店建设项目 | -注 | -4,996.71 | -3,897.25 | -227.11 | -9,121.07 | 不适用 |
2 | 高新米兰增资并永久补流 | -- | -- | -- | -- | -- | -- |
注:2020年尚未开始建设。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无。
四、前次募集资金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向申东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92号)的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申东日、江苏中韩晨晖朗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宁波十月吴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南山架桥卓越智能装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合源融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朗姿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医疗”)41.19%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5,000.00万元;交易完成后,朗姿医疗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子公司的资产运行情况如下: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根据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于2019年8月5日核发的朗姿医疗《营业执照》、朗姿医疗提供的公司章程并经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本次交易涉及的朗姿医疗股权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前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朗姿医疗已经变更为朗姿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二)资产、负债账面价值变化情况(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265,492.30 | 239,801.24 | 202,696.99 | 110,071.93 | 107,644.51 |
负债总额 | 191,057.28 | 167,287.14 | 127,213.74 | 41,304.14 | 27,838.34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74,435.02 | 72,514.11 | 75,483.25 | 68,767.79 | 79,806.16 |
(三)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46,281.90 | 143,067.35 | 112,446.16 | 81,426.61 | 63,272.97 |
营业成本 | 21,288.10 | 71,205.70 | 53,942.56 | 37,100.10 | 26,557.0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583.69 | 4,404.04 | 6,292.68 | 6,937.07 | 7,042.75 |
(四)业绩承诺事项完成情况
1、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朗姿股份与申东日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次交易的转让方之一,申东日同意对朗姿医疗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的净利润作出承诺,并就实际盈利数不足承诺净利润数的情况对朗姿股份进行补偿。业绩补偿义务主体申东日承诺,朗姿医疗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570万元、6,810万元、7,040万元。上述净利润是指朗姿医疗相关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如本次交易在2019年12月31日前无法完成,则补偿期限将相应调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的3个会计年度(包括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年度),交易双方届时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偿期限内,如朗姿医疗截至当年累积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截至当年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则当年即触发乙方的补偿义务,朗姿股份应在需补偿当年年报公告后按照下述公式计算并确定补偿义务主体当年应补偿金额:当年应补偿金额
=[(截至当年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年实际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乙方本次转让的股权数/标的股权数-累积已补偿金额。
2、业绩完成情况
朗姿医疗经审计2019年度合并归母净利润7,042.7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2019年度净利润为6,590.69万元,2019年完成业绩6,590.69万元,已达到2019年度承诺的净利润5,570万元,业绩承诺已实现。
2020年度,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朗姿医疗经审计2020年度合并归母净利润6,937.0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2020年度归母净利润为6,701.93万元,2020年完成业绩6,701.93万元,当年未实现业绩承诺。2019-2020年,累计实现净利润13,292.62万元,累计承诺净利润12,380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大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未触及业绩补偿的情形。
朗姿医疗经审计2021年度合并归母净利润6,292.6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为6,519.36万元,2021年完成业绩6,519.36万元;当年未实现业绩承诺。2019年度至2021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19,811.98万元,累计承诺净利润19,420.00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大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未触及业绩补偿的情形。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