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书面表决,同意聘任郭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高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秦正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我们认真审阅了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资料,没有发现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没有发现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没有发现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也没有发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上述人员均符合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
二、我们认为上述任职人员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三、我们一致同意对于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独立董事:张晖明、文学国、徐宗宇
日期: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