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6月17日以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6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会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永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换届选举。会议同意提名刘永刚先生、王东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