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2023年6月2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高管人员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奖惩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高管人员在2022年度勤勉尽责,遵纪守法,经营业绩良好,为公司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确保了股东利益的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公司薪酬委员会、董事会对高管人员的考核严谨公正,相关高管人员的薪酬分配系数确定合理。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高管人员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奖惩的议案》。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李志蜀 曹德骏 罗 宏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