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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6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吉莉娜同志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选举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吉莉娜同志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
公告编号:2023-01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7日
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