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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天路:关于变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8

证券代码:600326 证券简称:西藏天路 公告编号:2023-41号转债代码:110060 转债简称:天路转债债券代码:188478 债券简称:21天路01债券代码:138978 债券简称:23天路01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变更担保情况概述

(一)原担保事项概述

2023年3月29日,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都高争”)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拉萨分行”或“银行”)申请6,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年利率3.65%,贷款期限1年。此次贷款由各股东根据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担保,公司持股比例为64%,对应担保金额3,840万元,收取担保费用1%,担保期限一年。

(二)本次担保变更情况

现由于银行方面反馈,实际审核拟下放贷款的额度和期限发生变更,昌都高争按照银行下放额度等作出调整,申请贷款金额由原6,000万元调整为5,000万元,贷款期限由原1年调整为3年,由对应原担保金额3,840万元变更为3,200万元,贷款利率由3.65%调整为3.95%(其中2%先征后返),除上述调整外,其他要素不变。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三)担保审批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本次变更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05月28日

注册资本:78,602.564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西藏昌都市卡若区特贡村经济技术开发区(水泥厂)

法定代表人:拉巴次仁

经营范围:各种水泥、水泥制品、商品熟料、石膏、石粉、石灰碎石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80,797.46187,147.25
负债总额101,895.11110,280.07
营业收入53,111.979,346.55
净利润-18,668.25-1,859.30

昌都高争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1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50,307.3164
2昌都市投资有限公司22,008.7128
3西藏亨通投资有限公司3,930.135
4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2,356.413

注: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涉及的《担保协议》均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实际发生时公司及被担保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具体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符合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的实现;且被担保人昌都高争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情况。昌都高争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昌都高争资信良好,自主偿付能力充足。上述变更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3,705,393,508.6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888,405,501.71元。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共计821,480,486.30元,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其参股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13%;过去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金额为802,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63%。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同意昌都高争按照银行下放额度对贷款及担保事项作出调整,申请贷款金额由原6,000万元调整为5,000万元,贷款期限由原1年调整为3年,由对应原担保金额3,840万元变更为3,200万元,贷款利率由3.65%调整为3.95%(其中2%先征后返),除上述调整外,其他要素不变。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向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昌都高争拟向光大银行拉萨分行申请6,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年利率3.65%,贷款期限1年。现由于银行方面反馈,实际审核下放贷款的额度和期限发生变更,申请贷款金额由原6,000万元调整为

5,000万元,贷款期限由原1年调整为3年,对应担保金额由原3,840万元变更为3,200万元,贷款利率由原3.65%调整为3.95%(其中2%先征后返),除上述调整外,其他要素不变。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上述变更担保事项符合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的实现;且被担保人昌都高争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情况。昌都高争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资信良好,自主偿付能力充足,上述变更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同意本次变更担保事项,其他条件不变,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项。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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