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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香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7

证券代码:301220 证券简称:亚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持有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8,22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18%)的昆山鼎龙博晖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龙博晖”)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8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4%。

2、持有公司股份4,8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03%)的宁波永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永丁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

3、持有公司股份5,709,50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07%)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涌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3年2月10日,该企业更名为“上海涌耀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涌耀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709,5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7.07%,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日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

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180日内进行。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鼎龙博晖、永丁投资、涌耀投资出具的《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1鼎龙博晖8,221,50010.18
2永丁投资4,875,0006.03
3涌耀投资5,709,5047.07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减持原因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减持价格
鼎龙博晖(注1)经营需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180日内1,616,0002市场价格
大宗交易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80日内3,232,0004
永丁投资(注2)经营需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0日内808,0001市场价格

注1:自2023年6月27日限售股解除限售后,鼎龙博晖剩余3,112,388股限售股,系公司董事王文伟、监事徐平、董事会秘书高丽芳、实际控制人岳父汤火根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股份锁定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出具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由此,王文伟、徐平、高丽芳通过鼎龙博晖间接持有的2,902,740股股份,限售期为2023年12月22日;根据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出具的股份锁定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出具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由此,实际控制人岳父汤火根通过鼎龙博晖间接持有的209,648股股份,限售期为2025年12月22日。

大宗交易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0日内1,616,0002
涌耀投资(注3)资金需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180日内5,709,5047.07市场价格
大宗交易、协议转让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180日内

注2:永丁投资已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的要求办理完成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申请,在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时适用以下比例限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6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6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根据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永丁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卢珊女士为公司监事,其通过永丁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票539,340股,间接持股比例为0.67%,该部分股份的解禁日期预计为2023年12月23日(非交易日顺延)。根据永丁投资合伙协议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款的约定,合伙企业可在取得被投项目的现金分红或者实现被投项目的部分退出变现之后进行临时分配。每次临时分配金额以上述现金分红或退出变现所得为上限。向合伙人进行分配时(含临时分配和清算分配),首先记作合伙人取回投资本金(投资本金即合伙人向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在累计分配已使得合伙人取回全部投资本金之后,如再进行分配,则记作向合伙人分配期望投资回报。永丁投资承诺:在2023年12月22日(非交易日顺延)前,永丁投资将继续持有卢珊女士通过永丁投资间接持有的539,340股亚香股份股票。永丁投资抛售股票所得按照合伙协议及合伙人会议决议的约定仅向抛售股票的合伙人进行临时分配。注3:涌耀投资为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规定的创业投资基金,适用创业投资基金减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股份的特别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的,涌耀投资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期间发生增发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按照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方式及减持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

2、上述股东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昆山鼎龙博晖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宁波永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3、上海涌耀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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