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更全面体现公司产业布局及公司实际情况,准确地反映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全面推动公司集团化管理进程,公司拟对公司名称进行变更并对原《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公司名称的情况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规模日益扩大,目前已拥有宽幅冷轧不锈钢、精密冷轧不锈钢、金属层状复合材料、不锈钢水管、柱状电池专用外壳材料、钛材等业务,并已逐步形成了集团化运营体系和管理模式,为进一步推动各板块的发展,立足现有的产业规划和发展布局,进一步寻求新的增长点,以冷轧不锈钢产业为主业加强其他各业务板块的集团化管理和运营,做大、做强、做优各产业集群,打造产业发展平台,使公司成为多种产业发展的综合性企业集团。公司拟对公司名称进行变更:
拟将公司中文名称由“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将公司英文名称由“Zhejiang Yongjin MetalTechnology Co.,Ltd”变更为“Yongji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公司证券简称“甬金股份”及证券代码“603995”保持不变。
上述公司名称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章程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
1 |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第一条 为维护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2 | 第四条 公司名称 中文名称: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yongjin metal technology Co.,Ltd | 第四条 公司名称 中文名称: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Yongji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3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99号 邮政编码:321100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兰溪市灵洞乡耕头畈999号 邮政编码:321100 |
4 |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5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5 |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
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为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上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特此公告。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