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
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自查结果如下:
1、经自查,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2、经自查,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