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12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6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现有董事八人,全体董事出席会议。本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与深圳市招商局海工投资有限公司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的决议》。
1、同意本公司与深圳市招商局海工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招商局海工投资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框架协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同意《框架协议》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及建议上限金额。
2、同意授权董事长兼CEO麦伯良先生或其授权人代表本公司签署上述《框架协议》以及其他与本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及办理有关手续。
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内同步披露公告》。副董事长胡贤甫先生、董事邓伟栋先生作为关联\连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12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