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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锦能源:关于全资子公司贵州华宇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7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8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贵州华宇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贵州美锦六枝煤焦氢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二期焦化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协议书》有利于推进贵州美锦六枝煤焦氢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二期项目的投产达标,上述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合同签订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金额较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签署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一、合同概述

1、基本情况

近日,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美锦华宇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华宇、发包方”)与中冶焦耐(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焦耐、承包方”)在山西太原签订了《贵州美锦六枝煤焦氢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二期焦化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主要内容为发包方委托承包方承担贵州美锦六枝煤焦氢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二期焦化总承包工程的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总承包范围内的代理与管理服务、建筑安装和调试、人员培训等工作,合同总价为1,558,000,000.00元人民币(含税价)。

2、审批程序

签署上述合同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九届五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签署合同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冶焦耐(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振东;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31683013176G;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七贤岭高能街128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环保咨询服务,对外承包工程,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生产线管理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00%;履约能力分析:中冶焦耐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贵州美锦六枝煤焦氢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二期焦化总承包工程。

2、工程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路喜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3、工程内容:根据贵州美锦华宇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发展规划,本工程规模为年产干全焦200万吨,建设2x70孔7.65m顶装焦炉,配套1x230t/h干熄焦设施、煤气净化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辅助设施。

4、总承包内容:技术服务(总包管理、设计、烘炉)、监理、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调试、试生产等,并保证项目运行投用的总承包交钥匙工程。

总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的总承包方式。

5、合同总价:1,558,000,000.00元人民币(含税价)。

6、工期:本合同工期为合同生效后,目标工期14个月,考核工期15个月。由于国家环保政策变化的原因影响工程进度,工期相应顺延。遇不可抗力因素与发包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予以顺延。

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发包方支付预付款:?150,000,000.00元(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用于发包方的设备材料订货预付款、技术服务费预付款及监理费预付款。

8、基本承诺:承包方承诺按照本协议及相关合同的约定设计、监理、施工和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因承包方原因对本工程及设备造成的质量问题,承担保修责任。

承包方承诺所提供的设备能够达到技术协议规定的性能保证值要求(设备配置不得低于贵州美锦六枝煤焦氢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一期焦化项目配置)。如未达到性能保证值要求的,由承包方负责整改,如整改后仍达不到技术协议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整个工程转包给他人。

承包方必须遵守发包方企业内部制订的关于总承包建设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的规定。

发包方承诺按照本协议及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方式,向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款以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9、争议解决: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不论对发生的争议采取何种解决方式,均不得影响本合同双方其它义务的履行。

10、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毕并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若本次合同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有利于公司产生规模化效益,降低边际生产成本,提高公司营业利润;二是有利于提升公司产能,加强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

2、上述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1、本项目工程工期进展可能受到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力影响,存在无法按时竣工以及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2、本项目合同金额较大、履行时间较长,涉及因素较为复杂,合同履行可能受到政策因素影响较大;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项目有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五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与中冶焦耐(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贵州美锦六枝煤焦氢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二期焦化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协议书》。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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