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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7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3-029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6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6月26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宋剑斌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宋剑斌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宋剑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虞利明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虞利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温洪亮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温洪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吴建民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吴建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章小华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章小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楼未女士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楼未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名Ian Park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Ian Park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沈明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沈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树浙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刘树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刘树浙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唐荣汉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唐荣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唐荣汉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常青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李常青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李常青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洪小源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洪小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洪小源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丁伟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丁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丁伟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经认真逐项核对,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方案最终需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并以前述监管机构最终审批通过的方案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行长、

董事会秘书或董事长、行长、董事会秘书授权的其他人士共同或单独,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均包括其后续修订、补充)允许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市场条件,制定、调整、修改、补充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股票的价格、发行股票的数量、发行对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使用具体安排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决定或调整本次发行时机和实施进度等;

2、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包括其后续修订、补充)、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起草、制作、修改、签署、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办理本次发行所涉及的相关认购方的股东资格审批核准或报备事宜;

4、修改、补充、签署、完成、递交、执行、终止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股份认购合同、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制度等);

5、决定并聘请保荐人、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6、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以及本次发行的结果适时申请注册资本变更和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提

交公司治理流程决策,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7、在遵守届时适用的法律的前提下,如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政策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且不允许授权事项,根据有关规定以及监督机构的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等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10、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的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金融债券及在额度内特别授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200亿元)的普通金融债券,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期(含10年期),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分批次或一次性在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贷款及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公司资产负债配置需求等因素决定的其他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在额度内视市场情况具体实施并办理发行本次金融债券所有相关事宜,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该等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及在额度内特别授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150亿元)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期(含10年期),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分批次或一次性在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发放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及个人经营性贷款。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在额度内视市场情况具体实施并办理发行本次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所有相关事宜,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该等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资本类债券及在额度内特别授权的议案》

同意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

(含300亿元)的资本类债券,包括但不限于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二级资本债券等,二级资本债券发行期限不少于5年期(含5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期限与本公司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分批次或一次性在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减记方式吸收损失,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其他一级资本或二级资本。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在额度内视市场情况具体实施并办理发行本次议案项下资本类债券所有相关事宜,该等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在资本类债券存续期内,按照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及《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2023年版)》等要求,本次发行规模包含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100亿元人民币,实际发行额度以监管部门批复为准。

监管机构的要求办理付息、赎回、减记等所有相关事宜,但若公司全部或部分取消付息,仍应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根据监管机构的审核意见,对《公司章程》做出适当且必要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季顺风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拟召开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工作需要,确定股东大会召开具体日期并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6日

附件:

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

1、宋剑斌先生简历如下:

宋剑斌先生,生于1971年,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正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公司副行长、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兼财务负责人。

宋剑斌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剑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4.08万股。

2、虞利明先生简历如下:

虞利明先生,生于1966年,中国国籍,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曾任交通银行杭州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杭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杭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除上文披露外,虞利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虞利明先生不存在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温洪亮先生简历如下:

温洪亮先生,生于1971年,中国国籍。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尚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核准任职资格),曾任中共杭州市纪委常委、秘书长,杭州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杭州银行党委委员、中共杭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杭州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

温洪亮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温洪亮先生不存在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4、吴建民先生的简历如下:

吴建民先生,生于1970年,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杭州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市钱江支行景佳分理处副主任、杭州市财政局

组织人事处副处长等职务。

除上文披露外,吴建民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建民先生不存在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5、章小华先生的简历如下:

章小华先生,生于1968年,中国国籍,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杭州市财政局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董事,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江红狮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江省第十一届、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兰溪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水泥协会副会长、浙江省水泥协会副会长。

除上文披露外,章小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章小华先生不存在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6、楼未女士的简历如下:

楼未女士,生于1978年,中国国籍,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总经理。

除上文披露外,楼未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楼未女士不存在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7、Ian Park先生的简历如下:

Ian Park先生,生于1952年,新西兰国籍,英国三一综合学校O级和A级(大学预科)学位。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曾任奥克兰储蓄银行

区域经理、个人银行部主管经理、个人银

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澳洲联邦银行为奥克兰储蓄银行的母公司。

行部总经理、零售银行部首席执行官及奥克兰储蓄银行代理首席执行官、奥克兰储蓄银行零售和中小企业银行部执行总经理、越南国际银行独立董事等职务。

除上文披露外,Ian Park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Ian Park先生不存在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8、沈明先生的简历如下:

沈明先生,生于1981年,中国国籍,管理学学士,审计师。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中外运高新物流(苏州)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苏州高新区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中心科员、苏州高新区财政局预算处处长、苏州高新区财政局副局长等职务。

沈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明先生不存在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树浙先生的简历如下:

刘树浙先生,生于1957年,中国国籍,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行长助理兼公司业务部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票据中心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专家。

刘树浙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树浙先生不存在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2、唐荣汉先生的简历如下:

唐荣汉先生,生于1964年,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海禹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艺多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正在关怀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保险交易所独立董事。曾任原国家商业部处长,原海南中商期货交易所法定代表人兼总裁,中青基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科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唐荣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荣汉先生不存在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3、李常青先生的简历如下:

李常青先生,生于1968年,中国国籍,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高级工商管理教育中心主任。先后在会计师事务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从事财务报表审计和监管工作,目前兼任紫金矿业、诺普信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李常青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常青先生不存在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4、洪小源先生的简历如下:

洪小源先生,生于1963年,中国国籍,经济学/科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兼任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招商局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招商局创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招商局仁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新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招商局中国基金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金融事业群/平台执行委员会主任(常务),招商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洪小源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

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小源先生不存在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5、丁伟先生的简历如下:

丁伟先生,生于1957年,中国国籍,理学学士,副研究员。现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尚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曾任招商银行杭州分行办公室主任兼营业部总经理、招商银行南昌分行行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招银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云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丁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伟先生不存在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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