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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源: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6

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23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0.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8,633,700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78,163,504.4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0,470,195.5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6月9日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275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原因及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9,047.02万元,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62,592.23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净额
1康力源智能健身器材制造项目34,685.5534,685.5534,685.55
2康力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0,310.5310,310.5310,310.53
3康力源智能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4,996.154,996.154,996.15
4补充流动资金12,600.0012,600.009,054.79
合计62,592.2362,592.2359,047.02

三、本次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基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决定调整募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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