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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源: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6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力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康力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2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0.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8,633,7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8,163,504.4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0,470,195.55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6月9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275号《验资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资金总需求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1康力源智能健身器材制造项目34,685.5534,685.55
2康力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0,310.5310,310.53
3康力源智能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4,996.154,996.15
4补充流动资金12,600.009,054.79
合计62,592.2359,047.02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9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投资期限不超过

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资金来源本次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五)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本型投资品种发行主体、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9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2023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使用不超过

5.9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兴初李郭明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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