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本次担保对象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事宜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喻景忠、黄巧云、叶志彪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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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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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6-27 |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本次担保对象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事宜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喻景忠、黄巧云、叶志彪 2023年6月26日 |
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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