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7 证券简称:富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3年7月12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6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3年7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神墩三路288号武汉诺唯凯工程技术中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3.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2、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均分别已经公司2023年6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2)议案2、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3年7月11日(星
期二)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2)、《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需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7月11日9: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神墩三路288号武汉诺唯凯工程技术中心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旻、黄飞虎
电话:027-87002158
传真:027-87002158
邮箱:hbforbon@forbon.com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神墩三路288号武汉诺唯凯工程技术中心
5、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受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六、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2:《授权委托书》附件3:《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特此公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0387”,投票简称为“富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7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斟酌投票表决。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 √” 选择一项,多选无效,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及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法人股东委托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 |
身份证号码/证件号码 | |
股东账户卡号 | |
持股数量 |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
是否本人参会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