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法人股东
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普尔”)的关于股东结构变动通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爱普尔股权的比例有所调整。由此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
司间接持股比例有所调整,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1、 调整前公司股本结构图
金根香 杨青 杨宁恩 金根香 崔洪艺
15% 50% 35% 81.08% 9.01% 9.91%
%%
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 宁波圣利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其他股东
25% 38.25% 36.75%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调整后公司股本结构图
杨青 杨宁恩 金根香 崔洪艺
8% 92% 81.08% 9.01% 9.91%
%%
宁波圣利达电气制造有限公司
100%
圣利达(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 宁波圣利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其他股东
25% 38.25%
36.75%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3、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间接持股数量及比例
调整前股权及比例 调整后股权及比例
股权(股) 比例 股权(股) 比例
杨宁恩 63,620,960 39.76% 86,420,960 54.01%
杨青 20,000,000 12.50% 3,200,000 2%
金根香 11,514,120 7.20% 5,514,120 3.45%
合计 95,135,080 59.46% 95,135,080 59.46%
其中,金根香与杨宁恩为夫妻关系,杨青为两人之女。
本次持股比例发生调整之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公司实际
控制人持股比例调整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