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21日以书面、传真、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6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钱刚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到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运行,公司结合2023年前期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在对公司与关联方拟开展业务情况进行分析后,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江阴兴澄马科托钢球有限公司之间需增加关联交易销售和提供劳务额度52,000万元和90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黄石新兴管业有限公司之间需增加关联交易销售额度5,00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江阴兴澄马科托钢球有限公司之间需增加关联交易采购额度
2,300万元。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议案所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方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罗元东因担任江阴兴澄马科托钢球有限公司董事而构成本议案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度公司拟变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公司拟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拟不超过425万元。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同意书面文件;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