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股份
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3司冻0620-2号)以及北京金融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京74执311号),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盛宏业”)所持有的41,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被轮候冻结。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债务违约情况,且涉及多起债务纠纷、重大诉讼,因债务违约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股份冻结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冻结股份数量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股份是否为限售股 | 冻结 起始日 | 冻结 终止日 | 冻结 申请人 | 冻结原因 |
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41,800,000 | 9.15% | 否 | 2023年6月20日 | 36个月,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持股总数(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司法冻结股数 | 被冻结股份占持股总数比例(%) |
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1,800,000 | 9.15% | 41,800,000 | 100.00% |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申请执行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与被执行人陈建铭、陈艳红、三盛宏业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2023)京74执311号执行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办案需要,北京金融法院请中登公司协助轮候冻结被执行人三盛宏业持有的公司41,800,000股股份。
三、股东债务情况、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债务违约情况,且涉及多起债务纠纷、重大诉讼,因债务违约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性,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未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未来,若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