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19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3年6月26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公司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丁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议案获得出席监事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