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19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3年6月26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范敏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议案获得出席董事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4,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