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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亚光电: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7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9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合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的9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0,2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02%。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4.36154元/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1.18元/股,回购金额共计1,202,828元。

2、截至2023年6月26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82,482,900股减少至882,392,700股。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10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或不良反馈。2021年11月12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1年11月17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1年11月18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年11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1年12月9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2021年12月10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六)2021年12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七)2022年8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已经于2022年9月1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八)2022年9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九)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已经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不再续约的、主动辞职或被动离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中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90,200股。

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及资金

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678,26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882,482,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

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1、回购数量调整方法及调整后的回购注销数量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Q=Q

×(1+n)其中:Q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7,000×(1+0.3)=61,100股。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时间发生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之后,因此回购数量不进行调整,本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100股。

因此,本次合计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0,2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102%。

2、回购价格调整方法及调整后的回购注销价格如下:

派息

P=P

-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P

÷(1+n)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本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0.38-0.8)÷1.3-

0.7=14.36154元/股。

本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1.88-0.7=11.18元/股。公司用于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1,202,828元,资金来源为公司

自有资金。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333”《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6月26日完成。公司总股本将由882,482,900股减少至882,392,700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股份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变动数量(股)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450,640,43351.07%-90,200450,550,23351.0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431,842,46748.93%0431,842,46748.94%
三、股份总数882,482,900100.00%-90,200882,392,700100.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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