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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勒新材: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6

证券代码:300700 证券简称:岱勒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4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采取无偿的方式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邹艳红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邹艳红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岱勒新材”)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邹艳红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7月1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邹艳红,其基本情况如下:

女,197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氧化石墨、石墨烯及其复合材料的制备及微波吸收性能研究。2006年至2008年在中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7年加入湖南大学光电器件及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08年1月被评为副教授。2010年,在美国爱荷华州立大学能源部重点实验室Ameslaboratory进行为期1年的交流访问。2019年1月晋升为教授。已主持完成二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复合型超常材料及其微波吸收特性研究”和“复合型微结构材料电光特性

的调控机理和制备方法研究”。获得1项国防专利授权和2项国家专利,在IEEE、AppliedPhysicsLetter,OpticExpress等国内外著名期刊上发表论文50余篇。2020年1月14日起担任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尚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征集人将按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的意见代为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邹艳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2023年7月4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期限: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0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

14:00-17:00)

3、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2023年7月4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4、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5、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环联路108号岱勒新材证券事务部

收件人:周家华

邮编:410205

联系电话:0731-89862900

公司传真:0731-8411584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6、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7、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8、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9、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邹艳红

2023年6月25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报告书》、《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邹艳红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1、授权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2、委托投票的A股股东应当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的投票意见,征集人将按委托投票股东的意见代为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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