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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勒新材: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6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计划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个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2023年净利润达到2.6亿元或2023年营业收入较2022年增长100%
第二个行权期2024年净利润达到5亿元或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2年增长250%

注:1.上述“净利润”和“营业收入”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准。其中,“净利润”指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以剔除本次、后续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同时,根据各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业绩考核目标实际达成率R为净利润或营业收入实际达成率的孰高值,实际达成率=各考核年度实际完成值/业绩考核目标值),公司依据下表确定全体激励对象的公司层面行权系数:

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考核目标实际达成率R未达到8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并作废失效。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比例。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如下:

公司当期业绩考核目标实际达成率R达到80%及以上,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期计划行权额度×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业绩考核目标 实际达成率R≥100%100%>R≥90%90%>R≥80%R<80%
公司层面行权系数1.00.90.80

考评评级

考评评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考核结果(S)S≥9090>S≥8080>S≥60S<60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100%80%60%0%

激励对象当期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每个行权期所对应的考核年度。

2、考核次数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5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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