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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福天: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6

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2023-071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共享不超过5.2亿元人民币的资产池额度,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资产池业务概述

(一)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搭建的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银行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是指协议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是集团内出质人(即公司及公司控股公司)以其持有的票据、保证金账户及账户内资金、存单、结构性存款向协议银行申请最高额质押形成的质押资产的集合。

资产池业务是指出质人分别以其持有的资产质押所形成的资产池为池下一个或多个融资人提供担保,协议银行为融资人办理的总量控制模式的质押融资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及其他各类银行授信业务。经公司及协议银行同意,可对上述业务范围进行调整。

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银行认可的保证金账户及账户内资金、结构性存款、存单、票据、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

金融资产。

(二)实施主体

资产池业务实施主体为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存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共享资产池额度的情况。

(三)合作银行

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四)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的12个月。

(五)实施额度

公司及控股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5.2亿元的资产池额度,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由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及控股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六)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最高额保证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根据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担保金额不得超过资产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盘活企业存量金融资产,实现存单、票据、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入池,将资产和负债业务、产品和服务、操作和管理等融为一体,创建一个全新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充足的流动性服务。

(一)通过存单、票据、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有价金融

资产的入池,可以在保留金融资产配置形态、比例不变的前提条件下,有效的盘活金融资产占用的企业经济资源,实现收益、风险和流动性的平衡管理。

(二)票据、信用证有价票证,公司可以通过资产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三)经过银行认可的应收账款入池,使得公司将相对不活跃的应收账款转为流动资金,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质押取得的资金可以用于投入再生产,扩大企业的规模,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可降低企业机会成本和融资成本。

(四)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的存量金融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此项资产池业务旨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

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存单、票据等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等金融资产的安全和流动性。

五、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在额度范围内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控股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二)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三)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六、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符合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可以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加快资金周转,保障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

因开展资产池业务的额度规模为5.2亿元人民币,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故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盘活存量金融资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是为满足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统筹资金运转,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实现公司长远发展目标。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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