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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重机: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6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披露的《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重大风险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西港创新(香港)有限公司、培新天然气设备有限公司及冠亚(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交易对方”)所持潍柴西港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柴西港”)合计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潍柴西港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2年10月13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2022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2022-040)、《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

公告》(2022-042)。2022年10月26日,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2年10月27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2022-048)。

2022年11月26日、2022年12月26日、2023年1月20日、2023年2月18日、2023年3月18日、2023年4月15日、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26日,公司分别披露了《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2022-051)、《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2022-054)、《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2023-004)、《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2023-005)、《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2023-006)、《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2023-014)、《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说明》(2023-015)、《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2023-018)。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有序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由于标的公司财务数据过期,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对标的公司进行加期审计和补充尽职调查;同时,公司正在推进履行本次交易的评估备案程序,且尚需与交易对方就交易细节进一步沟通商讨。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

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本次交易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取得国资有权单位批准,公司尚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并于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此外还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该等批准、核准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尚未发出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之前,将每三十日发布一次交易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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