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瑞康医药: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2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文件后,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出售资产的独立意见

本次股权交易公开、公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投资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权交易作价系基于天圆全审字【2023】001257号、天圆全审字【2023】001258号审计报告,结合公司投资成本和必要收益,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出让新疆瑞邦生物有限公司、新疆驿讯商贸有限公司股权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总裁提名,拟聘任阎明涛先生、韩春林先生、杨博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经查阅上述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除韩春林先生为韩旭、张仁华夫妇之子构成关联关系外,其他人员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以上人员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上述人员均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本页无正文,为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孙考祥 柳喜军 王吉法

2023年6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