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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锦:青岛海正石墨有限公司刘河甲石墨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2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评估报告统一编码回执单

报告编码:3704720230202046765评 估 委 托 方: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评估机构名称:青岛衡元德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报告名称:青岛海正石墨有限公司刘河甲石墨矿采矿

权评估报告报告内部编号:青衡矿评字〔2023〕第018号评 估 值:17907.06(万元)报 告 签 字 人:刘宝周(矿业权评估师)

刘辉(矿业权评估师)

说明:

1、二维码及报告编码相关信息应与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系统内存档资料保持一致;

2、本评估报告统一编码回执单仅证明矿业权评估报告已在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系统进行了编码及存档,不能作为评估机构和签字评估师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

3、在出具正式报告时,本评估报告统一编码回执单应列装在报告的封面或扉页位置。

目录

1.矿业权评估机构 ...... 1

2.评估委托方与采矿权人 ...... 1

3.评估对象和范围 ...... 2

4.评估目的 ...... 3

5.评估基准日 ...... 3

6.评估原则 ...... 4

7.评估依据 ...... 4

8.评估过程 ...... 5

9.矿业权概况 ...... 6

9.1位置交通与自然地理及经济概况....................................................................................6

9.2地质工作概况..................................................................................................................7

9.3矿区地质条件..................................................................................................................8

9.4矿体特征.........................................................................................................................9

9.5矿石加工技术性能..........................................................................................................11

9.6开采技术条件................................................................................................................11

9.7开发利用现状.................................................................................................................12

10.评估方法...............................................................................................................................12

11.评估参数的选取依据............................................................................................................13

12.评估主要参数.......................................................................................................................14

13.经济参数的选取和计算........................................................................................................16

14.评估结论..............................................................................................................................30

15.有关问题的说明....................................................................................................................31

16.评估报告日...........................................................................................................................33

17.评估责任人员.......................................................................................................................33

18.评估工作人员.......................................................................................................................33

附表:

附表一青岛海正石墨有限公司刘河甲石墨矿采矿权评估价值计算表;附表二青岛海正石墨有限公司刘河甲石墨矿采矿权评估储量及服务年限计算表;附表三青岛海正石墨有限公司刘河甲石墨矿采矿权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估算表;附表四青岛海正石墨有限公司刘河甲石墨矿采矿权评估销售收入估算表;附表五青岛海正石墨有限公司刘河甲石墨矿采矿权评估单位成本估算表;附表六青岛海正石墨有限公司刘河甲石墨矿采矿权评估经营成本费用估算表;附表七青岛海正石墨有限公司刘河甲石墨矿采矿权评估销售税金及附加、所得税估算表;附表八青岛海正石墨有限公司刘河甲石墨矿采矿权评估折旧费用估算表。附件:

一、关于采矿权评估报告书附件使用范围的声明;

二、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8258881C);

三、采矿许可证(证号:C1000002022077118000400);

四、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同意平度市刘河甲矿区石墨矿核实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的函》(鲁国土资函〔2015〕267号);

五、山东省国土资源资料档案馆储量评审办公室《<山东省平度市刘河甲矿区石墨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鲁矿核审非字〔2015〕41号);

六、《山东省平度市刘河甲矿区石墨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核实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

七、《青岛海正石墨有限公司刘河甲石墨矿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山东联创矿业设计有限公司,2023年3月);

八、现场勘查照片;

九、矿业权评估委托书;

十、采矿权人承诺书;

十一、评估机构及矿业权评估师承诺函;

十二、矿业权评估师胜任能力表;

十三、矿业权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十四、青岛衡元德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十五、青岛衡元德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青岛海正石墨有限公司刘河甲石墨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

青衡矿评字〔2023〕第018号青岛衡元德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矿业权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采矿权评估方法,对“青岛海正石墨有限公司刘河甲石墨矿采矿权”进行了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询证,并对该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3月31日所表现的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现将本次采矿权评估的有关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矿业权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名称:青岛衡元德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北区馆陶路18号2层201-205通讯地址:济南市经四路640号绿地商务中心D2#写字楼301室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2]018号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379751776XN法定代表人:刘宝周电话:0531-699206982.评估委托方与采矿权人

2.1评估委托方本次矿业权评估委托方为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11月28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000168258881C,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定代表人为张航,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131号,注册资本:42877.8219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纺织品、针织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首饰)的加工、销售;建筑材料、纺织原料、棉花、土畜产品、金属材料的销售;企业咨询服务;投资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新华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30日,系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200057269123A,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

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宋书强,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127号二层,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石墨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开发投资;石墨类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石墨烯(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品(不含珍稀矿产品)、金属材料的加工与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海正石墨有限公司系山东新华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新华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青岛海正石墨有限公司80%股权。青岛海正石墨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

山东新华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80%,李京松持股18%;宋书强持股2%。

2.2采矿权人

采矿权人为青岛海正石墨有限公司。

青岛海正石墨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8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283727805731U,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宋书强,注册地址:青岛市平度市云山镇驻地,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石墨制品、石墨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评估对象和范围

3.1评估对象

根据矿业权评估委托书,本次评估对象为“青岛海正石墨有限公司刘河甲石墨矿采矿权”。

3.2评估范围

根据采矿许可证(证号:C1000002022077118000400),青岛海正石墨有限公司刘河甲石墨矿采矿权登记信息如下:

采矿权人:青岛海正石墨有限公司;

采矿权人地址:青岛市平度市云山镇驻地;

矿山名称:青岛海正石墨有限公司刘河甲石墨矿;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开采矿种:石墨;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生产规模:1.96万t/年·矿物量;

矿区面积:0.2448km

有效期限:自2022年7月7日至2045年7月7日。

采矿权矿区范围由12个拐点坐标圈定,详见表3-1:

表3-1矿区范围拐点坐标一览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青岛衡元德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3电话:0531-699206980532-8268755

拐点编号

拐点编号XY拐点编号XY
14075175.6240520241.7874075596.3840520558.36
24075284.6240520410.7884075159.9740520592.06
34075451.3040520335.4794074936.6240520753.78
44075601.2440520252.80104074775.6240520606.78
54075729.3440520300.58114074935.6240520468.78
64075717.1240520479.13124075056.6240520227.78
矿区面积0.2448km2,开采深度由+76m至-50m标高。

本次评估范围为评估委托合同书中约定的评估范围,与《山东省平度市刘河甲矿区石墨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储量估算范围及《青岛海正石墨有限公司刘河甲石墨矿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载明的矿区范围一致。根据平度市人民政府2020年4月7日《关于同意青岛海正石墨有限公司刘河甲石墨矿探转采新立采矿权的意见》,刘河甲石墨矿矿区范围内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在省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矿区范围内无重要供电设施、无油气管道分布。

根据评估人员现场勘查,区内无矿业权争议。

3.3.采矿权历史延革及评估史

该矿采矿权为探矿权转采矿权项目,于2022年7月7日首次设立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C1000002022077118000400(即为现有采矿许可证),发证机关为自然资源部。

3.4.采矿权评估史

2021年12月,山东新广信矿产资源评估有限公司对该采矿权进行了出让收益评估并提交了《青岛海正石墨有限公司刘河甲石墨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鲁新广信矿评报字〔2021〕第112号),评估目的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评估价值为1350.18万元。

根据评估委托人提供的采矿权出让合同及缴费凭据,该采矿权出让收益金已缴清。

4.评估目的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山东新华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涉及到青岛海正石墨有限公司持有的“青岛海正石墨有限公司刘河甲石墨矿采矿权”资产,需对该采矿权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即是为了实现上述目的为评估委托人提供该采矿权在本报告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

5.评估基准日

根据矿业权评估委托书,本次采矿权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3月31日。

6.评估原则采矿权资产评估除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和专业性等一般资产评估原则外,根据采矿权的特殊性,还坚持如下原则;

6.1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工作原则;

6.2遵循预期收益原则、替代原则、效用原则和贡献原则等经济(技术处理)原则;

6.3遵循矿业权与矿产资源相互依存原则;

6.4尊重地质规律及资源经济规律原则;

6.5遵守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范和会计准则原则。7.评估依据

7.1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全国人大1996-08,2009年08月27日修改);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994]152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主席令第46号发布);

(4)《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1998年第241号,国务院2014年第653号令修改);

(5)《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号);

(6)《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

(8)《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2005年8月20日第448号令);

(9)《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2008年第538号令);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

(12)《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1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

(14)《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

(1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16)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国土资规[2017]1号);

(17)《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

年第39号);

(18)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

(19)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山东省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和免征或者减证办法的决定》(2020年6月12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

(21)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号)。

7.2规范标准依据

(1)《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第一批九项)》;

(2)《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第二批八项)》;

(3)《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2008);

(4)《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2020);

(5)《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20)》。

(6)《石墨、碎云母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0326-2018)。

7.3经济行为依据

(1)采矿权评估委托书;

7.4产权、地质信息依据

(1)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8258881C)

(2)采矿许可证(证号:C1000002022077118000400);

(3)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同意平度市刘河甲矿区石墨矿核实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的函》(鲁国土资函〔2015〕267号);

(4)山东省国土资源资料档案馆储量评审办公室《<山东省平度市刘河甲矿区石墨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鲁矿核审非字〔2015〕41号);

(5)《山东省平度市刘河甲矿区石墨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核实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

(6)《青岛海正石墨有限公司刘河甲石墨矿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山东联创矿业设计有限公司,2023年3月);

(7)评估人员收集的其他与本次评估有关的资料。

8.评估过程

根据《矿业权评估程序规范》(CMVS11000-2008),按照评估委托人的要求,我公司组织评估人员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实施了如下评估程序:

接受委托阶段:2023年4月18日,我公司于评估委托方洽谈,明确了此次评估业务基本事项,接受委托,组成评估小组,并签订评估委托合同书。

尽职调查阶段:2023年4月19日~20日,我公司矿业权评估师刘宝周、刘辉根据评估的有关原则和规定,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进行了现场查勘和产权验证,查阅有关资料,征询、了解核实矿床地质勘查、矿山设计及建设准备等基本情况,现场收集、核实与评估有关的地质资料、财务数据、设计资料等;对评估范围内有无矿业权纠纷进行了核实。

评定估算阶段:2023年4月21日~5月31日,依据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整理分析,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合理选取评估参数,完成评定估算,具体步骤如下:根据所收集的资料进行归纳、整理,查阅有关法律法规,调查有关矿产开发及销售市场,按照既定的评估程序和方法,选取评估参数,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价值进行评定估算,对估算结果进行必要的分析,形成评估结论,完成评估报告的初稿,复核评估结论,并对评估结论进行修改和完善。

出具报告阶段:2023年6月1日~6月6日,根据评估工作情况,起草评估报告,向评估委托人提交评估报告初稿、交换评估初步结果意见,在遵守评估规范、准则和职业道德原则下,认真对待评估委托人提出的意见,并作必要的修改,经公司内部审核后,于2023年6月6日提交采矿权评估报告。

9.矿业权概况

9.1位置交通与自然地理及经济概况

矿区位于平度市城区北东25km,行政区划属平度市云山镇。矿区北侧2km有乡间公路与G309国道相接,3km与潍(坊)-莱(阳)高速公路(S16)相连;东侧10km与同(江)-三(亚)高速公路相连,距胶济铁路高密站60km。南可到高密、青岛,西可到潍坊、济南,东可到龙口、烟台,交通十分方便。

矿区及附近属低山丘陵区,北部地势较平缓,南部进入丘陵地带,区内南部最高标高+122.4m,北部最低标高+42.4m,相对高差80m。第四系覆盖广泛,厚度3-5m。

该区属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据平度气象局近四十多年(1970~2013)气象统计资料,年降水量267.70~907.90mm,平均631.90mm,7、8月份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30%-50%。7月份温度最高39℃,最低-17.5℃,平均气温-3℃,年平均气温11.7℃,1-3月份多西北风,4-9月份多东南风,10-12月份多东北-西北风。地理环境和气候适宜。

矿区北部约6km的尹府水库为区域内最大的地表水体,蓄水量20000万m

;矿区东部猪拱河源之尹府水库,流向小沽河、大沽河。枯水期河水为涓涓细流,丰水期河水猛涨。地下水位埋深一般4-7m,最深可达18m。

区内经济以农业为主,广种小麦、花生、玉米、黄豆、棉花。水果主要有苹果、葡萄、大樱桃等。近几年来,石墨采矿业发展较快,很好的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繁荣了农村经济。区内居民点密集,农村剩余劳动力较多,电力充足,水资源充沛。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该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设防烈度为Ⅵ度,为地壳稳定区。

9.2地质工作概况

2004~2005年,山东省第四地质矿产勘查院在刘河甲矿区的部分区段的进行了石墨矿普查工作,于2005年10月提交了《山东省平度市刘河甲矿区石墨矿普查报告》,2005年提交的普查报告由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资料档案馆储量评审办公室于二OO五年十二月六日评审通过(鲁矿勘审非字〔2005〕21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进行了备案(鲁资非备字〔2006〕01号)。该报告共查明(332+333)石墨矿石量843.4万t,石墨物量25.1万t,矿区平均品位固定碳2.97%。其中:(332)矿石量为30.8万t,石墨矿物量0.8万t;(333)矿石量812.6万t,石墨矿物量24.3万t。

2010年,山东省青岛工程地质勘察院在刘河甲石墨矿探矿权内局部范围进行了石墨矿详查工作,评价了Ⅱ(F9以南)、Ⅲ、Ⅴ、Ⅵ号矿体(资源量估算最低标高-54m),其中Ⅲ号矿体是在普查基础上重新评价;于2010年9月提交了《山东省平度市刘河甲矿区石墨矿详查报告》(山东省矿产储量评审办评审通过,矿产资源储量备案文号“鲁国土资字[2010]1289号”)。本次详查范围涵盖了2014年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批复的刘河甲石墨矿矿区范围,矿区内的Ⅱ、Ⅴ两矿体为详查时评价过的。详查工作备案的资源量:石墨矿石量2221.1万t,石墨矿物量73.0万t,平均品位3.29%。其中:(332)石墨矿石量239.4万t,石墨矿物量7.5万t,平均品位3.13%。(333)石墨矿石量1981.7万t,石墨矿物量65.5万t,平均品位3.31%。

2015年,山东省第四地质矿产勘查院对该采矿权进行了储量核实工作,并提交了《山东省平度市刘河甲矿区石墨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本次矿区范围内累计查明资源量(+76m至0m标高)的石墨矿资源量(332)石墨矿石量225.4万t,石墨矿物量7.0万t,平均品位

3.11%。(333)石墨矿石量1147.1万t,石墨矿物量41.4万t,平均品位3.61%。0m标高至-50m标高范围量(332)石墨矿石量15.3万t,石墨矿物量0.5万t,平均品位3.30%。(333)石墨矿石量99.0万t,石墨矿物量3.2万t,平均品位3.28%。该报告于2015年5月13日通过山东省国土资源资料档案馆储量评审办公室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出具了《〈山东省平度市刘河甲矿区石墨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鲁矿核审非字[2015]41号),2013年

6月23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以“鲁国土资函〔2015〕267号”文对该报告备案。该报告即为本次采矿权评估的储量计算依据。

9.3矿区地质条件

9.3.1地层矿区内除新生代第四系残坡积物广布外,均为古元古代荆山群陡崖组和野头组地层,由老至新依次为:

野头组祥山段:主要岩性为黑云变粒岩,局部夹大理岩透镜体。区内多以断块形式出现。野头组定国寺段:出露于矿区西侧,主要岩性为蛇纹大理岩、蛇纹石化白云大理岩;总体走向300~310°,倾向NE,倾角35~60°。受断裂构造影响,该段地层与上覆陡崖组徐村段和下伏祥山段地层多以断层接触。陡崖组徐村段:为矿区内石墨矿含矿层位,矿区内大面积分布,主要岩性为(含)石墨黑云斜长片麻岩、(含)石墨黑云变粒岩,局部可见少量长石石英岩。第四系山前组上部为残坡积的亚砂土,厚一般在2~20m。

9.3.2构造矿区处于谢格庄~大宋格庄~小峙格庄倒转复向斜的核部,矿区的地层基本是呈NE倾的单斜构造产出;出露地层均为荆山群陡崖组和野头组,产状变化不大,地层总体走向300~330°,倾向NE,倾角20~40°。

矿区内Ⅲ矿体附近分布一背斜,轴面产状,其走向300~330°,与地层走向一致,北东翼地层产状为:倾向30~60°,倾角25~45°。Ⅱ、Ⅲ、Ⅴ矿体赋存于该背斜的北东翼,含矿层位稳定,矿层及地层呈单斜构造产出,该背斜的南西翼地层产状,倾向230~240°,倾角14~20°。该褶皱南西翼被F4断层截断。

9.3.3岩浆岩

矿区内岩浆岩仅出露古元古代吕梁期西水夼岩体,主要分布在Ⅱ、Ⅴ矿体的顶、底板及Ⅱ矿体东侧,属变基性侵入岩,呈似层状,为顺层侵入,呈北西向展布,产状与围岩产状基本一致,与区域早期构造线一致。图幅内出露长度大于1200m,宽20~120m,局部可成为矿体的直接顶板或底板。岩石一般为暗绿色,柱粒状变晶结构,以片麻状构造为主,局部为块状构造。主要矿物成分为角闪石60%、斜长石30%,少量辉石、透闪石、磁铁矿等。与围岩界线清楚,边缘规则,片麻理较发育,且片麻理在岩体边部发育程度好,中部发育程度差,属强力就位机制,侵位深度中等偏浅。对矿体影响不大。

另外,在Ⅱ矿体F6中,局部见到细小的煌斑岩脉,但对矿体影响不大。

9.3.4变质作用矿区内仅出露古元古界荆山群陡崖组和野头组变质岩系。据1:5万古岘等幅区调资料,其原岩成分主要为碎屑岩、粘土岩、碳酸盐岩等。按矿物共生组合应属于角闪岩相-麻粒岩相,属中深变质作用的产物。矿区主要变质岩及岩性特征为:

大理岩类:包括蛇纹大理岩、蛇纹石化白云大理岩、蛇纹透辉大理岩。岩石呈灰白色或带蛇纹绿的灰白色,粒状变晶结构,块状构造。主要矿物成分为方解石、蛇纹石、透辉石、金云母,个别含橄榄石、尖晶石。岩石主要化学成分CaO20%~30%,MgO15%~20%,SiO

15%~25%,富含硅,其原岩为富硅的白云质灰岩。

石墨黑云斜长片麻岩、石墨黑云变粒岩,由富碳的粉砂质粘土岩变质形成。

其它岩石原岩为钙质粘土岩或粉砂质泥灰岩。

9.4矿体特征

矿区内共圈定2个石墨矿体,即2014年详查评价的Ⅱ、Ⅴ两矿体。

Ⅱ号矿体:为主矿体,位于矿区东部、高家寨村西南400m,共计由5条探槽、2个钻孔控制;呈层状、似层状,边沿形态较规整。总体走向287°~300°,倾向NE,倾角30~47°。矿体长度950m,倾向延深150m,真厚度10.91~79.76m,平均43.25m,厚度变化系数50.92%,厚度变化属较稳定型。矿体受F9断裂影响,北端矿体出露较宽可达158m,南部矿体逐渐变窄,于第2勘探线南50m处尖灭。矿体赋存标高+70.0~0m。矿体品位(固定碳含量)最高

5.24%,最低2.52%,平均3.64%,品位变化系数15.63%,品位变化属均匀型;矿石类型为石墨黑云斜长片麻岩型。

Ⅴ号矿体:位于矿区西部,第2勘探线与第18勘探线之间,共有由4条探槽、4个钻孔控制;总体走向305°~320°,倾向NE,倾角23°~44°。矿体总长500m,倾斜延深420m。厚度6.56~57.36m,平均厚25.08m,产出标高+65.0~-54m。矿体呈层状、似层状,边沿形态较规整,具分支复合现象,矿体北西方向在第18勘探线出现分枝,并于第18勘探线北西100m处尖灭,沿倾向于第10勘探线在ZK102孔出现分支。在第2勘探线沿倾向矿体呈尖灭趋势,于孔深96m处尖灭。

矿体岩性为石墨黑云斜长片麻岩,有用组分石墨含量比较均匀,矿体品位(固定碳含量)

2.16~4.19%,平均3.16%。品位变化系数26.80%,品位变化属均匀型。

9.5矿石质量

(1)主要矿物成分

矿石矿物组成:斜长石35%、透辉石35%、钾长石15%、石墨10%、石英5%;次生:

绢云母、绿泥石;微量:锆石、榍石、黑云母。

斜长石为粒状变晶,粒度(d)=0.5-0.8mm,普遍被绢云母化,但有的聚片双晶保留较好,实测An=45#中长石,在斜长石和钾长石接触处有时可见蠕英石。钾长石是微斜长石,为粒状变晶,d=0.5-0.8mm,具格子双晶,晶体新鲜。石英为粒状变晶,d=0.5mm左右,具波状消光,与长石辉石镶嵌接触,平衡共生。透辉石为柱粒状变晶,d=0.5-1mm,薄片内无色,C∧Ng′=42°,有的晶体内有微粒(d=0.01mm)片状石墨包体。

石墨为片状,鳞片状,直径一般在0.5-2mm左右,少量片长>2mm,晶片大体平行片麻理,定向排列,构成片麻状构造。

岩石中偶见黑云母晶片,但已全被绿泥石化,现只保留假象,岩石中几乎无含水矿物,粒度较细,应属中压麻粒岩相变质岩石。该岩石经区域变质,其共生组合为:斜长石(An45#)+微斜长石+透辉石+石墨+石英+黑云母(低麻粒岩相),经低温蚀变出现绢云母+绿泥石组合。

镜下定名:石墨透辉斜长片麻岩,属低麻粒岩相,有人称角闪麻粒岩相。

(2)石墨特征

石墨呈鳞片状,铁黑色,金属光泽,极高正凸起,全消光,多沿片麻理分布,少量分布在长石、石英矿物间。肉眼观察,定向排列,石墨晶体以平直者居多,极少量弯曲。

(3)矿石结构、构造

石墨黑云斜长片麻岩型矿石结构、构造为:鳞片粒状变晶结构,片状、条带状、片麻状、眼球状构造等。

(4)矿石化学成分

矿石化学成分主要有:SiO

平均45.08%、Al

O

平均12.54%、CaO平均14.28%、TFe

O

平均5.07%、MgO平均2.02%、K

O平均2.97%、TiO

平均0.47%。

(5)矿石伴生有益、有害组分有用组分:主要有TiO

平均0.58%、S平均0.22%。由于TiO

、S品位较低,不能综合利用。

9.6矿石类型矿石自然类型有石墨黑云变粒岩型、石墨黑云斜长片麻岩型两种。

9.7矿体围岩与夹石顶板围岩:主要由两种岩性组成:斜长角闪岩,不含石墨,其产状与矿体产状一致;含石墨黑云斜长片麻岩,其产状与矿体产状一致,与矿体的界线肉眼不易分,需化验分析确定。底板围岩:主要由石墨黑云斜长片麻岩、长石石英岩等组成,其中石墨黑云斜长片麻岩

与矿体界线不清晰;长石石英岩与矿体界线清晰,肉眼即可划定界线。矿体夹石主要为含石墨黑云变粒岩,一般厚度较大,开采时可剔出。与矿体的界限肉眼不易分,需化验分析确定。

9.8矿床成因石墨矿赋存之岩系,是一套滨浅海相含碳细碎屑-钙质-粘土质沉积建造形成的地层,形成于海浸时期的局部海退阶段。地层在经受区域变质时,岩石中的有机碳结晶形成石墨鳞片。随着变质作用的加强和褶皱构造的演化,石墨进一步运移富集,局部形成石墨工业矿体,所以其矿床成因类型属区域沉积变质型石墨矿床。

9.9矿石加工技术性能本矿床地质条件、矿石类型、矿物成分、结构构造等与平度市西部刘戈庄石墨矿相类似,因此与之相类比,采用刘戈庄石墨矿选矿工艺流程,即用浮选法:矿石粗磨后,经二次粗选,一次扫选,三次再磨,八次精选,预选分目的选矿流程即可得到适合于冶金、化工、钢铁、电子等行业的各种不同用途的矿产品。以矿石入选品位固定碳2.5%,则可获得固定碳品位94~97%的精矿,尾矿品位固定碳0.2%,回收率95%。

9.10开采技术条件

9.10.1水文地质矿床的主要充水含水层为基岩裂隙水,其富水性弱,地下水补给条件差,是矿坑的主要充水水源。鉴于矿山属负地形开采,最终采深70余米,露采坑口面积较大,不利于自然排水,特别是当遇到极端降雨天气时,若排水不及时,易造成矿山水患事故,故该矿床水文地质条件属中等类型。

9.10.2工程地质矿区地层岩性较简单,矿石为石墨斜长片麻岩和石墨透闪透辉变粒岩。围岩有黑云斜长片麻岩、斜长角闪岩、黑云变粒岩、黑云透辉变粒岩等。岩体结构以厚层状结构为主,岩石强度高,稳定性好,不易发生矿山工程地质问题。

矿山设计采用露天开采方式,主要开采风化矿和原生矿,开采最低标高为-20m。风化带以下裂隙不发育,岩石稳定性好。未来矿山严格按设计分台段开采,保持矿体顶板边坡角不大于60°,不会出现崩塌、滑坡等工程地质问题。

矿区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属简单型。

9.10.3环境地质

矿区地处残丘、周围为丘陵农田,林木较少。地势较平坦,地表水系简单,冲沟较发育,

易于地表水体自然排泄。地表多为第四系覆盖,无不良工程地质现象。

矿区属剥蚀残丘地貌形态,地形坡度较缓,不存在滑坡、泥石流及崩塌等不良地质问题。矿石及围岩未发现有毒、有害及放射性元素。目前矿山西南约300m处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形成的民采坑,其中在Ⅳ号矿体民采坑内取水样。经化验分析:水化学类型为Cl-Ca·Mg型水,矿化度1.83g/L,总硬度1.40g/L,PH值7.79。SO

2-

含量290mg/L,CI

-

含量610mg/L,NO

-含量240mg/L,水质较差。矿山开采疏干排水,局部改变了地下水循环系统,降低了地下水位。综上所述,矿区地质环境质量中等。

9.10.4开采技术条件小结综上所述,该矿床属水文地质问题中等、工程地质问题简单、环境地质问题中等。按《固体矿产开采技术条件勘查类型划分及工作要求表》,本矿区开采技术条件属以水文地质、环境地质问题为主的中等矿床(Ⅱ-4)。

9.11开发利用现状该矿为新采矿权,尚未进行开发利用,为升级矿区内资源储量级别,并查明采矿权边坡稳固情况,拟进行补充勘探后进行开发利用。

10.评估方法依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规定,矿业权评估通常包括收益途径评估方法、成本途径评估方法、市场途径评估方法三种基本评估方法。

收益途径评估方法,是基于预期收益原则和效用原则,通过计算待估矿业权所对应的矿产资源储量开发获得预期收益的现值,估算待估矿业权价值的技术路径。成本途径评估方法是指基于贡献原则和重置成本的原理,即现时成本贡献于价值的原理,以成本反映价值的技术路径。市场途径评估方法是指根据替代原理,通过分析、比较评估对象与市场上已有矿业权交易案例异同,间接估算评估对象价值的技术路径。

(1)成本途径评估方法适用性分析

成本法适用于矿产资源预查和普查阶段的探矿权评估,但不适用于赋存稳定的沉积型大中型矿床中勘查程度较低的普查阶段的探矿权评估。本次委托评估对象为采矿权,故不适宜成本途径评估方法评估。

(2)市场途径评估方法适用性分析

根据委托评估采矿权的具体情况,本次评估范围的采矿权为石墨矿,由于近年来区域内的石墨矿山大多处于停产状态,市场上没有类似矿山的交易实例,故不适宜市场途径评估方

法评估。

(3)收益途径评估方法适用性分析折现现金流量法适用于详查及以上勘查阶段的探矿权评估和赋存稳定的沉积型大中型矿床的普查探矿权评估;适用于拟建、在建、改扩建矿山的采矿权评估,以及具备折现现金流量法适用条件的生产矿山的采矿权评估。

矿山已进行了系统的勘查工作,提交的《储量核实报告》已经山东省国国土资源厅评审备案,已达到可供开发利用的条件,并编制了《(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采矿权评估的具体特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具有一定规模、具有独立获利能力并能被测算,其未来的收益及承担的风险能用货币计量。因此,评估人员认为本采矿权的地质研究程度高,资料齐全、可靠,这些报告和有关数据基本达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评估的要求。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采矿权评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DCF法)。

计算公式为:

青岛衡元德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13电话:0531-699206980532-8268755

????

????nt

titCOCIP

)1(

式中:P—采矿权评估价值;

Cl—年现金流入量;CO—年现金流出量;(CI-CO)t—年净现金流量;i—折现率;t—年序号(t=1,2,3,…,n);n—评估计算年限。

11.评估参数的选取依据

11.1评估所依据的地质资料评述2015年,山东省第四地质矿产勘查院写了《山东省平度市刘河甲矿区石墨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以下简称“储量核实报告”)。

评估人员参照《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20)和《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2020)对储量核实报告进行了对比分析。储量核实报告的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在采矿权的范围以内;报告中采用的工业指标符合规范要求,选用的资源储量估算方法正确,矿体圈定和块段划分合理,各项参数选择合适,资源储量类别划分恰当,资源储量估算

结果可靠。该报告于2015年5月13日通过山东省国土资源资料档案馆储量评审办公室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出具了《〈山东省平度市刘河甲矿区石墨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鲁矿核审非字〔2015〕41号),2015年6月23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以“鲁国土资函〔2015〕267号”文对该报告备案。该报告即为本次采矿权评估的储量计算依据。

(2)开发利用方案设计资料2015年10月,山东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编制了《青岛海正石墨有限公司刘河甲石墨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开发利用方案”),该《开发利用方案》通过了原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专家评审,但因其编制时间距评估基准日时间间隔太久,部分经济技术参数已老化,该《开发利用方案》已无法满足本次采矿权评估需要。

(3)可研报告设计资料山东联创矿业设计有限公司受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于2023年3月编写了《青岛海正石墨有限公司刘河甲石墨矿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预可研报告》”),对矿山开拓方式、开采方法、建设规模及投资、矿山设备选型、矿山经济技术指标进行了论证设计,该方案设计开采方法合理,各项参数齐全,符合当地平均社会生产力水平,可作为本次评估的依据。

12.评估主要参数

12.1保有资源储量根据《储量核实报告》及评审意见书,本次评估按《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2020)对矿区范围内资源量级别重新进行调整后,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量(0m标高以上)的控制资源量(原332)矿石量225.4万t,石墨矿物量7.0万t,平均品位3.11%;推断资源量(原333)矿石量1147.1万t,石墨矿物量41.4万t,平均品位3.61%。

0m至-50m标高范围内控制资源量(原332)矿石量15.3万t,石墨矿物量0.5万t,平均品位3.30%。推断资源量(原333)矿石量99.0万t,石墨矿物量3.2万t,平均品位3.28%。

由于该矿尚未进行开采,则评估基准日2023年3月31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矿区保有资源储量1486.80万t,矿物量52.10万t。

12.2设计利用的资源量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规定:“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可参考矿山设计文件或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可信度系数”。

根据《预可研报告》,矿山推断资源量可信度系数为0.8,受露天采矿场最小底盘宽度不小于40m的限制,该矿Ⅴ号矿体设计最低开采标高为-20m,损失了约35.04万t的矿石量

(全部为原生矿);另外,该矿Ⅱ号矿体设计边坡占用资源量61.3万t(其中风化矿36.78万t,原生矿24.52万t),Ⅴ号矿体设计边坡占用资源量16.03万t(其中风化矿7.21万t,原生矿8.82万t),本次评估将其全部列入设计损失量,扣除设计损失后,设计利用资源储量为1125.21万t(其中,风化矿464.46万t,原生矿660.75万t)。

12.3可采储量计算公式:

可采储量=设计利用资源储量×采矿回采率根据《预可研报告》,设计采矿回采率为96%,设计利用资源储量为1125.21万t。则:

可采储量=设计利用资源储量×采矿回采率

=1125.21×96%=1080.20(万吨)因此,本次评估可采储量为1080.20万t(其中,风化矿445.88万t,原生矿634.32万t)。

12.4产品方案根据《预可研报告》,本矿选矿加工后的石墨精矿(品位95%),产量1.90万t/年。

12.5开采方案根据《预可研报告》,矿区采矿方式露天开采,实施自上而下水平分台阶开采,采用公路—汽车开拓运输方案。

12.6生产规模及评估计算年限根据采矿许可证(证号:C1000002022077118000400),刘河甲石墨矿生产规模为1.96万t/年·矿物量(60万t/年·原矿),本次评估确定该矿生产能力为60万t/年·原矿。依生产能力、生产规模与储量规模三者之间的关系,计算公式为:

青岛衡元德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15电话:0531-699206980532-8268755

)(???

1AQT

式中:T—矿山合理服务年限;

Q—可采储量;A—矿山生产规模;ρ—贫化率。矿山可采储量1080.20万t,生产规模为60万t/年,设计贫化率为6%,该矿服务年限为:

)(???

1AQT

)(???

1AQT

=1080.20÷60÷(1-6%)=19.15(年)该矿服务年限为19.15年,其中,风化矿服务年限7.91年,原生矿服务年限11.25年。根据《预可研报告》,设计矿山基建期为1年,另根据委托方介绍,受前期国内其他矿山事故影响,按应急管理部门要求,该项目建设之前需要编制边坡稳定性评价报告(约3个月);该矿为提升储量级别拟进行为期9个月的补充地质勘探工作。

根据《预可研报告》,矿山未设计试产期,投产即达产。则本次评估计算期取21.15年,自2023年4月至2044年5月(含后续勘查期1年、基建期1年),评估计算期内全矿区拟动用可采储量1080.20万t。

13.经济参数的选取和计算

13.1后续勘查投资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该矿开发利用和资源勘探程度需达到勘探程度,该矿现有勘查程度为详查,需要进行边坡工程勘探并进行补充地质勘查,根据委托方介绍,上述两项工作已完成招标工作,并已签订合同,该项后续勘查投资为140万元。

13.2固定资产投资

(1)固定资产

根据《预可研报告》,项目总资金为10145.03万元。包括建设投资8975.76万元,流动资金1169.27万元。建设投资包括建筑工程费2845.23万元,设备购置费4097.08万元,安装工程费667.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01.51万元,基本预备费664.87万元。详见表13-1。

表13-1工程投资估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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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其他合计比例
建设投资2845.234097.08667.081366.388975.7688.47%
(一)工程费用2845.2274097.078667.0777609.3875.01%
1采矿工程费用484.34935.0213.041432.4014.12%
2选矿工程费用2360.893162.06654.046176.9860.89%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01.51701.5106.91%
1建设单位管理费111.31111.31
2工程保险费38.0538.05
3建设工程监理费106.00106.00
4工程设计费313.94313.94
5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20.49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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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联合试运转费38.0538.05
7环评能评安评等费用60.0060.00
9职工培训费13.6813.68
(三)基本预备费664.87664.876.55%
流动资金1169.271169.2711.53%
项目总投资(一+二)2845.234097.08667.082535.6510145.03100.00%
占总投资比例28.05%40.39%6.58%24.99%100.00%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规定:依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矿山设计等资料中的固定资产投资数据,确定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时,合理剔除预备费用、征地费用、基建期贷款利息等,作为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本次评估将建筑工程费用中的采矿工程费用归为采矿工程,选矿工程费用归为房屋构筑物;将设备购置费和安装工程投资归为机械设备;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按采矿工程、房屋构筑物、机械设备比例进行分摊后计入固定资产投资;则评估采用固定投资合计为8310.90万元。经归类后固定资产投资详见表13-2。

表13-2评估采用固定资产投资分类表

序号项目名称设计固定资产投资评估利用固定资产其他费用分摊后固定资产
1房屋构筑物2360.892360.892578.54
2机械设备4764.164764.165203.37
3采矿工程484.34484.34528.99
4其他701.51701.51
合计8310.908310.908310.90

本次评估设定固定资产投资在基建期均匀投入。固定资产投资详见附表3。

(2)无形资产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矿业权评估用无形资产投资不包含与矿业权投资收益无关的无形资产”。本次评估与矿业权投资收益有关的无形资产仅为土地投资。土地作为企业资本要素之一,视利用方式不同分为土地使用权(资产)、土地租赁(费用)、土地补偿(费用、资产)三种方式考虑。

根据《预可研报告》,矿山土地除了以土地租赁费的形式计入成本的采矿用地外,未考虑工业广场建设用地。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矿山工业广场(含选矿厂)建设需征用土地约50亩,经咨询,采矿权所在地平度市云山镇目前土地出让费约15万元/亩、耕地开垦费约

16.5万元/亩、水土保持费及契税约1.0万元/亩、青苗补偿费约1.0万元/亩,合计约33.5万元/亩。因此,土地无形资产投资取1675.00万元,按矿山服务年限进行摊销。

13.3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本项目评估,确定房屋构筑物折旧年限为30年,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12年。固定资产残值率统一为5%。

房屋构筑物于评估期末回收余值为930.92万元;机器设备于2037年更新并回收残值

230.24万元,期末回收设备余值为1997.40万元。

13.4更新改造资金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根据《矿业权评估准则》,在固定资产投资中,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采用不变价原则考虑更新资金投入,即房屋建筑物及设备在其计提完折旧后的下一时点投入等额初始投资。

房屋构筑物折旧年限长于矿山服务年限,故无更新改造资金。

机器设备于2037年更新并投入更新改造资金5203.37万元,回收残值230.24万元。

13.5流动资金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指导意见》,本项目评估按“扩大指标法”计算流动资金,非金属矿山企业流动资金估算参考指标为固定资产资金率5~15%,本次评估固定资产资金率取8%。

流动资金=8310.90×8%

=664.87(万元)

流动资金于评估生产期开始时投入,评估计算期末回收全部流动资金。

13.6销售收入

13.6.1计算公式

该矿产品方案为石墨精矿,产品销售收入公式为:

产品销售收入=矿石产量×石墨精矿销售价格

13.6.2产品销售价格

(1)石墨行业现状分析及预测

根据数据显示:2016年-2021年我国天然石墨产量逐年下降,因我国石墨资源开采环境法规变动的影响,由2016年的约780.0千吨减少至2017年的约625.0千吨。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增长,锂离子电池及电弧炉炼钢行业增长的需求带动,耐火材料、润滑剂及锂离子电池的下游行业的需求日益增长,促使国内天然石墨的产量持续增长,截止到2021年我国天然石墨产量为735千吨,其中非晶质石墨产量为323.4千吨,晶质石墨产量为411.6千吨。

随着我国的锂电池市场迅速增长,对作为阳极材料的晶质石墨及非晶质石墨的需求日益

增多,我国天然石墨产量将逐年递增。预测2025年我国天然石墨产量将突破900千吨。

(2)石墨产品用途

石墨具有耐高温、导电性和导热性、润滑性、化学稳定性、可塑性等许多优良的性能,是一种用途广泛的战略性矿产资源,是传统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所必须的基础矿物原料,也是支撑高新技术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

在传统领域,石墨主要应用在冶金、铸造、机械、化学、轻工业等方面。在冶金工业方面,主要应用于冶金、耐火材料等;在铸造业方面,用作增碳剂、压膜材料等;在机械工业方面,用作坩埚等模具、制动衬片、润滑剂等。在化学工业方面,主要用于制作垫片、各种抗腐蚀设备等。在轻工业中,石墨主要用于制作玻璃和造纸的磨光剂和防锈剂,同时也可以制造铅笔和人造金刚石等材料。

在战略性新兴领域,石墨主要应用在电气、核工业、航天及国防工业、新能源、新材料等方面。在电气工业方面,主要用于碳素电极,电池等的制造;在核工业方面,多用于生产中子减速剂和防护材料等;在航天工业及国防工业方面,主要用于火箭的制造、导弹耐热材料以及人造卫星上的导电结构材料等的制造;在新能源方面,多用于生产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超级电容,继而服务于电动汽车、风电、光伏发电等;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方面,可用于做计算机芯片,石墨烯锂电池、石墨烯超级电容等;在环境保护方面,可用于生产膨胀石墨,它是海上处理油污染的新型材料,同时也是现代建筑或特殊部门的阻燃防火材料之一。

天然石墨具有耐高温、高强度、导电导热、化学性能稳定、润滑性、可塑性等诸多优良性质,应用领域广泛。从下游消费领域来看,传统工业领域仍然占据较大比重,其中耐火材料和铸造是其主要应用领域,市场份额合计占比达41%,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进步,石墨在新材料、新能源领域的应用潜力逐步得到挖掘。

图13-2我国石墨主要消费领域分布

(3)按非晶质石墨原矿销量及销售收入划分的市场规模2017年,我国环境管治问题导致部分下游石墨电极公司暂停生产,导致中国非晶质石墨原矿销量由2016年的约56.0千吨下降至2017年的约41.0千吨。随着下游石墨电极公司生产流程的改善及锂电池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此后非晶质石墨原矿的销量反弹,截止到2020年我国非晶质石墨原矿销量为127.1千吨。非晶质石墨产品应用广泛,需求充足,预测2022年增长至154.2千吨。

随着汽车及储能行业的锂离子电池应用市场持续增长,我国非晶质石墨原矿的销售收入预计由2016年的人民币56百万元增至2020年的约人民币202.8百万元,预测2022年我国非晶质石墨原矿的销售收入将达到272百万元。观知海内信息网发布的《2023-2028年中国石墨行业现状及发展投资前景预测分析报告》涵盖行业最新数据,市场热点,政策规划,竞争情报,市场前景预测,投资策略等内容;报

告针对石墨行业产品分类、应用、行业政策、产业链、生产模式、商业模式、行业发展有利因素、不利因素和进入壁垒做了详细分析。

(4)晶质石墨销量划分的市场规模

根据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晶质石墨销售量497千吨,预测2022年晶质石墨销售量604千吨。

(5)我国天然石墨进出口数据

A.天然石墨进口数据

从2019年以后中国天然石墨进口量大幅下降,到2020年中国天然石墨进口量下降至

2.57万吨,同比下降87.13%,2021年中国天然石墨进口量为5.98万吨,2022年1-10月中国天然石墨进口量为14.11万吨。

B.天然石墨出口数据

从2017年以后中国天然石墨出口量逐渐下降,2021年中国天然石墨出口量为28.55万

吨,同比上升20.04%;截止到2022年1-10月中国天然石墨出口量为20.29万吨。

C.石墨产品进口数据中国是全球石墨产业第一大出口国。2021年我国天然石墨进口量为5.98万吨,进口金额为0.39亿美元;出口量为28.55万吨,出口金额为3.27亿美元。从出口分布来看,韩国、日本和美国是我国天然石墨最主要的出口地区,2021年出口金额占比合计超70%以上。具体来看,韩国占比为34.48%,日本占比为32.08%,美国占比为9.53%。据海关统计,2022年累计进口总量为16万吨,累计进口金额约11018.31万美元,累计进口均价为688.685美元/吨,进口量累计同比上涨178.76%。据海关统计,2022年1-12月,中国鳞片天然石墨出口总量为10.22万吨,累计出口金额12352.11万美元,累计出口均价为1208.78美元/吨,出口量累计同比下降16.06%。

天然鳞片石墨月度进口量趋势变化图

天然鳞片石墨月度出口量趋势变化图

(5)石墨行业发展趋势分析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新兴技术对石墨的营运加大,如大规模燃料电池、高强度复合材料,全球对石墨的需求也随之攀升。

受行业利好政策、石墨制造技术进步和下游行业需求增加等机遇的推动,下游行业(包括耐火材料、润滑剂及锂离子电池)对天然石墨的需求将增加。石墨的导电性能明显优于其他非金属材料,且其现为最广泛被使用的锂离子电池阳极材料。在锂离子电池市场快速增长的带动下,消费电子、交通运输及储能行业需求的快速增长,电池行业已成为石墨应用领域增长最快的行业,并将进一步刺激对天然石墨的需求。

2021年以来,国家对能耗双控政策层层加码,加大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管控力度。由于石墨化产能具备高能耗属性,部分地区石墨化存量产能开工率受制,新增产能落地难度加大,石墨化资产稀缺性凸显,成为负极扩产的卡脖子环节,因此在能耗双控大背景下负极有效产能在于石墨化产能,拥有高度一体化产能的负极企业将在未来的竞争中具备更强的交付能力和更低的成本优势,负极材料行业竞争格局有望优化。

能耗双控大背景下,石墨化扩产难度加大,作为负极材料卡脖子的重要环节,已成为头部企业决胜未来的重要稀缺性资产。拥有石墨化环节高自供比例的头部负极厂商或能够有效突破产能瓶颈,拥有更显著的成本优势,有望享受此轮能耗管控下行业格局迭代带来的红利,实现量利齐升。

(6)产品销售价格分析

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产品销售价格应根据产品类型、产品质量和销售条件,一般采用当地价格口径确定,可以评估基准日前3个年度的价格平均值或回归分析后确定评

估用的产品价格;对产品价格波动较大、服务年限较长的大中型矿山,可以评估基准日前5个年度内价格平均值确定评估用的产品价格;对服务年限短的小型矿山,可以采用评估基准日当年价格的平均值确定评估用的产品价格”。根据评估人员的市场调查,当前我国市场经销的石墨粉产品既有中国厂商产品也由国外产品。产品的技术指标、纯度、价格多种多样。本项目评估评估人员收集到了以下价格资料:

①矿山产品构成根据《预可研报告》,矿山设计产品为95%石墨精矿。实际生产中,该矿生产的石墨精矿(95%)产品经脱水、烘干、除渣、筛分后,得595、895、195、-195鳞片石墨精矿多个产品品种。上述产品石墨品位均为95%,根据筛分后的鳞片大小,50目筛上精矿即595石墨产品,80目筛上精矿即895石墨产品,100目筛上精矿即195石墨产品,100目筛下物即为-195石墨产品。上述产品价格与鳞片大小成正比,即-195石墨产品价格最低,595石墨产品价格最高。

根据《预可研报告》,该矿最终产品筛上精矿(品位95%)约占全部精矿产品的43%左右,其中,595精矿约占4.7%,895精矿约占30%,195精矿约占8.3%;剩余产品全部为100目筛筛下矿物(-195精矿)约占57%。

②《预可研报告》设计资料

根据《预可研报告》,设计该矿石墨精矿-195产品产量10830t/a,+195产品产量1577t/a,+895产品产量5700t/a,+595产品产量893t/a。设计确定-195石墨精矿产品出厂价格为4600元/t(含税价),+195石墨精矿产品出厂价格为5625元/t(含税价),+895石墨精矿产品出厂价格为7075元/t(含税价),+595石墨精矿产品出厂价格为9275元/t(含税价)。设计该矿各种类型的石墨精矿(品位95%)综合平均价格为5647.30元/t(含税价)。

③市场销售资料

根据海关总署、鑫椤资讯、我的钢铁、银耐联、耐材之窗、易耐网等提供的石墨价格数据及南墅石墨矿、石墨盟、石墨邦等整理的数据和市场调查,2020年-2023年3月中国天然石墨市场价格如下:

2020年国内天然石墨不同规格产品市场形成差异化。受全球疫情爆发影响,2020年国内天然石墨传统下游需求减弱,中低规格产品价格下滑明显;但是新能源行业及其他新兴领域需求强劲,支撑高纯石墨价格坚挺,尤其正目高碳含量产品价格稳中出现明显上涨。山东地区-195鳞片石墨主流报价3600元/t,+195鳞片石墨报价4600元/t,+895鳞片石墨报价6400元/t,+595鳞片石墨报价9200元/t,以上为出厂含税价格。

2021年底国内天然石墨价格上涨,山东地区-194鳞片石墨主流报价为4700元/t,-195鳞片石墨主流报价5100元/t,+195鳞片石墨报价5000元/t,+895鳞片石墨报价7000元/t,+595鳞片石墨报价9300元/t,以上为出厂含税价格。较去年同期相比,-195鳞片石墨价格上涨约1500元/t,同比涨幅在32.61%。2022年,在球形石墨的带动下,鳞片石墨价格一直持续上涨。山东地区-194鳞片石墨主流报价为5050元/t起,-195鳞片石墨主流报价5500元/t,+195鳞片石墨报价6600元/t,+895鳞片石墨报价7500元/t,+595鳞片石墨报价9500元/t,以上为出厂含税价格。

2023年第一季度,山东地区-194鳞片石墨主流报价为5050元/t起,-195鳞片石墨主流报价5300元/t,+195鳞片石墨报价6300元/t,+895鳞片石墨报价7400元/t,+595鳞片石墨报价9100元/t。预计近期鳞片石墨市场暂稳运行。

③销售价格的确定

本项目产品为石墨精矿(95%),根据近三年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及目前市场发展趋势,考虑到该地区石墨精矿价格的波动趋势,经综合分析认为:该矿筛上石墨精矿产品+595石墨精矿占比4.70%、+895石墨精矿占比30.00%、+195石墨精矿占比8.30%,筛下石墨精矿产品-195石墨精矿占比57.00%。《预可研报告》设计按上述石墨精矿产品比例综合确定石墨精矿(品位95%)平均价格为5647.30元/t(含税价),与评估人员掌握的当地市场价格基本一致,该价格符合当地石墨现行行情且能够反映未来市场发展趋势。因此,本项目评估石墨精矿(95%)销售价格取5647.30元/t(含税),折合不含税销售价格约为4997.61元/t。

13.6.3年销售收入计算

根据《预可研报告》,矿山原矿产量60万t/年,原矿品位3.5%,贫化率6%,入选品位

3.29%,选矿回收率91.20%,精矿品位95.0%,每年可产出1.90万t石墨精矿(品位95%)。因当地石墨矿山较多,矿石结构、构造及矿物赋存形态相似,选矿方法成熟,该矿浅部全部为风化矿石,采矿方法简单。本次评估参照《预可研报告》,不再考虑设立达产期。

年销售收入=原矿产量×原矿品位×(1-贫化率)×选矿回收率÷精矿品位×精矿销售价格

=精矿产量×精矿销售价格=1.90×4997.61=9495.46(万元)

详见附表4。

13.7总成本费用和经营成本

本次评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成本估算按照“成本要素法”计算总成成本费用和经营成本费用。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成本费用参数,可以参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矿山设计等资料中的相关数据分析确定,但应考虑其时效性;也可以参考评估基准日企业会计报表分析确定。

本矿山属于拟设采矿权,因此,不具备从矿山企业会计报表中获取成本数据的条件,故本次评估成本费用参数选取是参考《预可研报告》中的“成本分析表”相关生产成本测算资料,

材料费:根据《预可研报告》,风化矿单位材料费23.24元/t(含税),原生矿单位材料费28.78元/t(含税),本次评估据此确定风化矿单位材料费为20.57元/t(不含税);原生矿单位材料费为25.47元/t(不含税)。

外购燃料及动力:根据《预可研报告》,风化矿单位燃料及动力费37.50元/t(含税),原生矿单位燃料及动力费37.50元/t(含税),本次评估确定风化矿单位燃料及动力费为

33.19元/t(不含税);原生矿单位燃料及动力费为33.19元/t(不含税)。

职工薪酬:根据《预可研报告》,单位职工薪酬为11.40元/t,本次评估据此确定单位职工薪酬为11.40元/t。

折旧费: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房屋构筑物折旧年限一般为20~40年,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一般为8~15年。本项目评估房屋构筑物、机器设备(不含税)分别依30年、12年进行折旧,残值率为5%。采矿工程采用年限平均法按其服务年限提取折旧,列入总成本费用,采矿工程残值率为0。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规定,在评估期内连续折旧。

房屋建筑物年折旧额=房屋建筑物原值×(1-残值率)÷折旧年限

=(2578.54÷1.09)×(1-5%)÷30=74.91(万元)

机器设备年折旧额=机器设备原值×(1-残值率)÷折旧年限

=(5203.37÷1.13)×(1-5%)÷12=364.54(万元)

采矿工程年折旧额=采矿工程×(1-残值率)÷折旧年限

=528.99÷1.09×(1-0)÷19.15=25.34(万元)

年固定资产折旧额=房屋建筑年折旧额+设备年折旧额+采矿工程年折旧额

=74.91+364.54+25.34

=464.79(万元/年)经计算,单位折旧费为7.75元/t,固定资产折旧估算过程详见附表8。安全生产费用:财政部应急部2022年11月21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矿山企业安全费用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露天开采非金属矿山每吨3.0元,项目不配套尾矿库,尾矿采用压滤脱水干排的处理方式。则本项目评估单位安全费用为3.0元/t。修理费:根据《预可研报告》,风化矿单位修理费4.49元/t(含税),原生矿单位修理费4.49元/t(含税),本次评估据此确定风化矿单位修理费为3.97元/t(不含税);原生矿单位修理费为3.97元/t(不含税)。

土地租赁费:根据《预可研报告》,该矿采矿用地采用租赁方式,设计单位土地租赁费为1.07元/t,本次评估据此确定单位土地租赁费为1.07元/t。

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费:根据该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复垦总费用为1243.51万元,经计算,矿山单位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费为1.08元/t。

销售费用:根据《预可研报告》,矿山销售费用为3.00元/t,本次评估确定单位销售费用为3.00元/t。

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是指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和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管理部人员差旅费、劳动保护费等。

根据《预可研报告》,设计单位其他管理费用为2.0元/t。

该矿工业广场及选矿厂用地征用费用1675.00万元,经计算本次评估无形资产摊销为1.46元/t,因此,本次评估摊销费用为1.46元/t。

因此,本次评估单位管理费用取3.46元/t。

财务费用: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矿业权评估时,财务费用根据流动资金的贷款利息计算。假设未来生产年份评估对象流动资金的70%为银行贷款,贷款利率按评估基准日执行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65%,单利计息。则年财务费用计算过程如下:

年财务费用=664.87×70%×3.65%

=16.99(万元)

折合单位财务费用为0.28元/t。详见附表5。

总成本费用:根据以上计算,本项目风化矿单位总成本费用为88.77元/t;原生矿单位总成本费用为93.67元/t。

经营成本:风化矿经营成本=总成本费用-折旧费-摊销费-财务费用

=79.28(元/t)原生矿经营成本=总成本费用-折旧费-摊销费-财务费用

=84.18(元/t)各项单位成本费用估算见附表5。

13.8销售税金及附加

13.8.1增值税根据修订后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新增设备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以2028年为例:

年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增值税税率

进项税额=(外购材料+然料及动力+修理费)×增值税税率

根据销售收入计算结果,年销售收入为9495.46万元。销项税税率为13%,则:

年销项税额=9495.46×13%=1234.41(万元)

该矿年外购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燃料及动力、修理费分别为1234.20万元、1991.40万元、

238.20万元,进项税率为13%。以2028年为例:

年进项税额=(1234.20+1991.40+238.20)×13%

=450.29(万元)

年应交增值税=1234.41-450.29

=784.12(万元)

13.8.2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务院国发[1985]19号)有关规定,纳税人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5%,因此,本次评估确定该矿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5%,即按应纳增值税额的5%计税。以2028年为例:

年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784.12×5%=39.21(万元)

13.8.3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

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48号),教育费附加费费率为3%。从2010年12月起地方教育费附加为2%。本项目评估采用的教育费附加费费率为5%。以2028年为例:

年应交教育费附加=784.21×5%=39.21(万元)

13.8.4资源税根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山东省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和免征或者减证办法的决定》,2020年9月1日起实施,山东省境内石墨精矿资源税税率为3.5%。以2028年为例:

年应交资源税=9495.46×3.5%

=332.34(万元)

13.8.5销售税金及附加合计以2028年为例:

年应缴销售税金及附加合计=39.21+39.21+332.34

=410.76(万元)

13.9企业所得税根据2007年3月16修改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企业所得税统一以利润总额为基数,按企业所得税税率25%计算,不考虑亏损弥补及企业所得税减免、抵扣等税收优惠。以2028年为例:

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

=3758.39×25%=939.60(万元)经计算,正常年份该矿年应纳所得税为939.60万元。

13.10折现率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折现率包括无风险报酬率和风险报酬率,计算公式如下: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1)无风险报酬率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可以选取距离评估基准日前最近发行的长期国债票面利率、选取最近几年发行的长期国债利率的加权平均值、选取距评估基准日最近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等作为无风险报酬率”。

评估基准日前财政部发行的5年期国债票面年利率3.12%。本次评估参照我国5年期国债票面年利率3.12%作为本项目评估选用的无风险报酬率。

15.有关问题的说明

15.1评估假设本报告所称采矿权评估结论是基于所列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及下列基本假设而提出的公允价值意见:

(1)本次评估假设采矿权到期能正常延续,并可顺利取得安全许可证,并持续经营。

(2)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采选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3)假设该矿采矿用地可按计划及时与土地所有权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该矿工业广场(含选矿厂)用地可以顺利变更土地用途,并按计划及时取得土地使用权。

(4)以设定的生产方式、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开发技术水平及市场供需水平为基准。

(5)本次评估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影响。在矿山开发期内有关价格、成本费用、税率及利率因素在正常范围内变动。

(6)假设当地市场价格稳定,本次评估价格取值为当地市场平均价格,也是对未来市场价格的预判。

(7)假设评估企业管理层对企业经营负责任的履行义务,并称职的对有关资产实行了有效管理。被评估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8)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9)本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当出现与前述假设条件不一致的事项发生时,本评估结论失效。

15.2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1)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本评估结论有效期一年,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如超过有效期,需要重新进行评估。

(2)本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且现有用途不变并持续经营条件下,所确定的公平合理矿业权价值,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若当前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若用于其他评估目的时,该评估结论无效。

(3)本评估报告只能服务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

(4)本矿业权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矿业权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矿业权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矿业权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

个人不能成为矿业权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5)本矿业权评估机构及评估专业人员提示矿业权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6)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外,未征得本次矿业权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15.3特别事项说明

(1)本矿业权评估机构及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矿业权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本评估机构及参加本次评估人员与评估委托方及潜在矿业权人之间无任何利害关系。并对所出具的矿业权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2)评估工作中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所提供的有关储量核实报告、设计资料、选矿试验资料、生产及财务资料等,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3)根据《预可行性报告》,该矿采矿过程中剥离的矿体围岩可作为建筑用石料进行综合回收利用,该矿选矿过程中产生的尾矿中可部分综合回收作为建筑用砂。目前当地石墨矿采矿剥离的废石和选矿产生的尾矿经筛分后可综合利用的尾矿砂均可对外进行出售。上述采、选矿副产品(可综合利用的剥离废石、选矿产生的尾矿砂)若纳入本次采矿权评估范围将对本采矿权评估结论产生较大影响。

2023年4月10日,自然资源部出台了《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号)文件,根据该文件,该矿未来采矿剥离的废石除自用外,对外销售的废石将纳入政府平台管理。由于当地政府后续配套文件尚未出台,考虑到该政策的不确定性,本次评估不再考虑采剥工程产生的废石和选矿产生的尾矿砂的综合利用问题。特此说明。

(3)根据《预可研报告》,矿山土地除了以土地租赁费的形式计入成本的采矿用地外,未考虑工业广场建设用地。本次评估按采矿权所在地近期土地出让费用估算了该项投资。

根据经自然资源部公示通过的《青岛海正石墨有限公司刘河甲石墨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刘河甲石墨矿矿区用地规划用途为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与草地,不存在基本农田。

经了解,《平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已废止且不再适用。2021年以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尚未公布。因此,该矿采矿建设用地取得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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