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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锦: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2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荔之”)增加担保额度5,000万元,截止目前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持有上海荔之40%股权的股东上海荔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实际控制人王荔扬、柯毅按照股权比例为公司向上海荔之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数量:无。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在综合分析子公司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的基础上,拟对控股子公司上海荔之新增5,000万元担保额度,主要用于上海荔之向国内商业银行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信用担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公司为上海荔之的担保额度将增加至15,000万元。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新增担保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24%,上海荔之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增加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加担保额度后,公司对子公司具体担保额度如下:

担保方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上市公司
被担保方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山东新华锦纺织有限公司青岛森汇石墨有限公司
担保方持股比例60%100%50%

1、企业名称: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法赛路310号1幢四层4021室

3、法定代表人:王荔扬

4、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母婴用品、家居用品、家具、服装鞋帽、化妆品、日用百货、电子产品、钟表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从事网络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软件开发,物流信息咨询,商务咨询,供应链管理,计算机维修,翻译服务。

6、基本财务情况:上海荔之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12 312023 331
资产总额36,145.4736,789.44
负债总额26,353.7726,129.08
资产净额9,791.7010,660.36
资产负债率72.91%71.02%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72.91%60.69%102.88%
已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10,000 万元10,000 万元5,000万元
截至目前已实际提供担保金额10,000 万元9,400 万元0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0 万元600 万元5,000万元
本次拟新增担保额度5,000万元00
新增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3.24%00
是否关联担保
20222023 1-3
营业收入42,632.8811,705.73
净利润2,555.33809.71

7、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系: 上海荔之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协议及最终担保额度将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由公司、被担保人及贷款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对上海荔之的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的对上海荔之的担保总额度15,000万元。

公司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增加担保额度目的是解决子公司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上海荔之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业务经营具有控制权,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荔之增加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拓展业务的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风险可控,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筹措资金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实际累计担保金额合计为19,4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58%,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第三方作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 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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