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山东新华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青岛鲁锦进出口有限公司、山东新华锦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系由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000.00万元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11月30日取得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200057269123A的《营业执照》。2019年7月经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实收资本:5,000.00万元。
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127号二层,法定代表人:宋书强。
(二)经营范围
石墨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开发投资;石墨类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石墨烯(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品(不含珍稀矿产品)、金属材料的加工与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采掘业及制造加工行业。公司以石墨矿采掘、石墨产品加工为主要业务。
(四)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给予确定,包括本公司及一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具体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动”。
报告期合并范围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之(1)企业集团的构成”。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
其他规定,并基于以下第三点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评价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疑虑因素或事项。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了相关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2023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2023年1-3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确定为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两种类型。其会计处理如下: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的会计处理
(1)一次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合并日时点按照新增后的持股比例计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权新支付对价的账面
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作为比较数据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进行合并报表编制。对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合并财务报表增加的净资产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资本公积”项目。同时对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经确认损益、其他综合收益部分冲减合并报表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但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购买日的会计处理
(1)一次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但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同时,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新购入股权所支付对价之和作为合并成本,合并成本与购买日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或合并当期损益。
3、分步处置子公司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时,将多
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原则: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对于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在母公司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中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将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后的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失去控制权之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但原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失去控制权时的交易,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按照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同时,对于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但原子公司重新计
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母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则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七)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将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确定为合营安排。参与方为共同控制的一方时界定为合营安排中的合营方,否则界定为合营安排中的非合营方。
合营安排根据合营方是否为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权利且承担相关负债义务,还是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划分为共同经营或合营企业两种类型。
1、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中的合营方,应当确认其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中非合营方比照上述合营方进行会计处理。
2、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为合营企业的合营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及会计处理。
(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对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
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外币现金流量按照系统合理方法确定的,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除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股权投资、应收款项、应付款项、银行借款及股本等。
1、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公司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除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外,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根据本附注三(二十九)收入的会计政策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1)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1)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管理金融资产业务模式的评价依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4)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对各类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 ) 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
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其公允价值与实际利率下账面价值形成的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包括利息费用 ) 计入当期损益
(2)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参见本附注金融资产减值)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3)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4、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指定
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列报抵消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2)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公司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3)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7、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等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或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资产。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 12 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公司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票据外,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以下组合:
分类 | 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 | 由于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较低,考虑历史违约率为零的情况下,本公司对银行承兑汇票类应收票据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此类应收票据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类应收票据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
商业承兑汇票 | 计提方法同“②应收账款”。 |
②应收账款
公司将应收款项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依据如下:
1)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期末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发生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2)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关联方组合 | 关联方的低风险应收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信用组合 | 国外销售信用期内的应收款项 | 对于国外销售信用期内的应收款项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超出信用期的国外应收款项按照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账龄组合 |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金融资产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存续期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
③其他应收款
公司对其他应收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续存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将其他应收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依据如下:
1)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期末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其他应收款发生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关联方组合 | 关联方的低风险其他应收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信用组合 | 应收出口退税 | 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账龄组合 | 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④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同“①应收票据”及“②应收账款”。
(5)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的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
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迹象包括: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8. 金融资产的核销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核销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9、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
(1)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定义及相关条件,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本公司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应当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如为非衍生工具,该金融工具应当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本公司将符合金融负债定义,但同时具备规定特征的可回售工具,或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划分为权益工具。
除上述之外的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
(2)相关处理
本公司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根据本附注1和3处理。本公司发行权益工具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计入股东权益。回购本公司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
本公司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包含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成分,初始计量时先确定金融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包含非权益性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复合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中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差额部分,确认为权益工具的账面价值。
(十一)套期工具
本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分为公允价值套期和现金流量套期,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在套期开始时,对套期关系(即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有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至少载明了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套期有效性评价方法等内容。套期必须与具体可辨认并被指定的风险有关,且最终影响企业的损益;
2、该套期预期高度有效,且符合本公司最初为该套期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
3、对预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套期,预期交易应当很可能发生,且必须使企业面临最终将影响损益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4、套期有效性能够可靠地计量,既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以及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5、公司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确保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高度有效。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套期工具为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以合同(协议)主要条款比较法作套期有效性预期性评价,报告期末以比率分析法作套期有效性回顾性评价。
(十二)存货
1、存货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在产品等。
2、存货计价
购入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存货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核算。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及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如果有证据证明某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则按单个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果有证据足以证明某项存货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则对该项存货全额计提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按正常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至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需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持有的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十三)合同资产及合同负债
在公司与客户的合同中,本公司有权就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提供的相关服务而收取合同价款,与此同时承担将商品或服务转移给客户的履约义务。当客户实际支付合同对价或在该对价到期应付之前,本公司已经向客户转移了商品或服务,则应当将因已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列示为合同资产,在取得无条件收款权时确认为应收账款。
在本公司与客户的合同中,本公司有权在尚未向客户转移商品或服务之前收取合同对价,与此同时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移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当本公司履行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时,合同负债确认为收入。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三、(十)“金融工具”。
(十四)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
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十五)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 在一年内完成。
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 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 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 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
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2)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 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 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1)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 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 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 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 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 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 予以确认。2)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 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 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 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 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3)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以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 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a.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 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b.可收回金额。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十六)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取得方式不同分别采用如下方式确认:
(1)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合并成本大于享有被购买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享有被购买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计量金额。
(3)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通过支付的现金、付出的非货币性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方法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其公允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债权转为股权所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时,则以投入股权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
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 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一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 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三、(六)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 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判断标准:两个或多个合营方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2)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股份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
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2)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
3)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4)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
5)其他能足以证明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十七)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已出租的建筑物。当公司能够取得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租金收入或增值收益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按购置或建造的实际支出对其进行确认。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选择的依据为:
①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②本公司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本公司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在资产负债表日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由公司聘请的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评估报告,以评估报告的估价结论作为其公允价值。本公司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
(十八)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设备等五类。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3、本公司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20-30 | 5 | 4.75-3.17 |
机器设备 | 10-12 | 5 | 9.50-7.92 |
电子设备 | 5 | 5 | 19.00 |
运输工具 | 5-8 | 5 | 19.00-11.88 |
其他设备 | 5 | 5 | 19.00 |
4、无法为公司产生收益或暂时未使用(季节性停用除外)的固定资产,作为闲置固定资产。闲置固定资产需重新估计预计使用寿命和折旧率,相关折旧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二十三)“长期资产减值”。
(十九)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和计价
在建工程是指为建造或修理固定资产而进行的各项建筑和安装工程,包括新建、改扩建、大修理等工程。在建工程的成本包括各项建筑和安装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以及改扩建工程转入的固定资产净值。与在建工程有关借款费用,在相关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计入工程成本,在相关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所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本公司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如果所建造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按工程造价、预算或实际成本暂估转入固定资产。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2)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
(3)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4)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二十三)“长期资产减值”。
(二十)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期间
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满足上述资本化条件的,在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可销售状态前所发生的,计入相关资产成本;若相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若相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发生正常中断,
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仍予资本化;在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1)借款利息的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2)借款辅助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专门借款汇兑差额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停止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由于管理决策上的原因或者其他不可预见方面的原因等所导致的应予资本化资产购建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则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二十一)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分别为:(1)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估计
本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1)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2)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确定。
4、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研发活动界定为研究阶段,研究阶段是探索性的。开发阶段相对于研究阶段而言,开发阶段是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 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的计量。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二十三)“长期资产减值”。
(二十二)商誉
商誉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或者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取得日或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与子公司有关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单独列示,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有关的商誉,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中。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至少在每年年终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依据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情况分摊至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二十三)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长期资产主要指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
1、长期资产减值测试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长期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净额是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长期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
本公司在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考虑销售协议价格,其次如不存在销售协议价格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或同行业类似资产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如按照上述规定仍然无法可靠估计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以长期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2、长期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长期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长期资产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相应减值资产
折旧或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
3、商誉的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二十四)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已经发生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担的年限在一年以上各项费用,按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五)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分类
本公司将为获取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确定为职工薪酬。
本公司对职工薪酬按照性质或支付期间分类为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职工薪酬会计处理方法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不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适用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中的服务成本、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六)预计负债
1、确认原则
公司将与或有事项(包括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裁员计划、亏损合同、重组义务、固定资产弃置义务等)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计量方法
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二十七)股份支付的核算方法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4)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公司(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公司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公司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5)关于公司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公司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公司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公司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二十八)收入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
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退货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
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1)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 ( 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 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
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 ( 仅取决于时间流逝 ) 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2、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
销售商品确认收入具体原则如下:一般在产品发出、并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与客户存在关于验收及对账约定的,在客户验收合格并经双方对账确认后确认收入。
(二十九)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类型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根据相关政府文件中明确规定的补助对象性质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1)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两种情况,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公司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三十)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
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十一)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1、租赁合同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公司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进行如下评估:
—合同是否涉及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已识别资产可能由合同明确指定或在资产可供客户使用时隐性指定,并且该资产在物理上可区分,或者如果资产的某部分产能或其他部分在物理上不可区分但实质上代表了该资产的全部产能,从而使客户获得因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如果资产的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则该资产不属于已识别资产;
—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 承租人是否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租赁合同的分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
—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
—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租赁部分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应当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3、租赁合同的合并
本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4、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对以下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项 目 | 采用简化处理的租赁资产类别 |
短期租赁 | 租赁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房屋租赁 |
低价值租赁 | 单位价值较低的办公及机器设备租赁 |
本公司对除上述以外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③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④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3)租赁负债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①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③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④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⑤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5、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①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③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④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⑤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租赁变更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出租人应当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出租人应当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①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出租人应当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出租人应当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应当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6、售后租回业务的会计处理
(1)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
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2)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承租人应当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出租人应当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本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出租人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则企业应当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承租人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利得或损失,出租人按市场价格调整租金收入。
在进行上述调整时,企业应当基于以下两者中更易于确定的项目: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租赁合同中付款额的现值与按租赁市价计算的付款额现值之间的差额。
(3)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承租人应当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应当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三十二)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 公司自 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 公司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 公司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5)2022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
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本年度未提前执行。
2、 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本公司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四、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 计税依据 | 税 率 | 备注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0% |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的流转税税额 | 7% |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的流转税税额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缴的流转税税额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 号)、《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13 号),自2019年1月1日 至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12 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 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执行期间为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一)货币资金
1、货币资金明细情况
项 目 | 2023-3-31 | 2022-12-31 |
库存现金 | 9,606.03 | 23,020.57 |
银行存款 | 870,150.65 | 272,629.54 |
其他货币资金 | ||
合 计 | 879,756.68 | 295,650.11 |
期末货币资金中,无抵押、冻结等对变现有限制或存放在境外、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二)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的账龄分析列示如下
账 龄 | 2023-3-31 | 2022-12-31 | ||
金 额 | 比 例(%) | 金 额 | 比 例(%) | |
1年以内 | 87,157.02 | 100.00 | 152,524.78 | 100.00 |
1-2年 | ||||
2-3年 | ||||
3年以上 | ||||
合 计 | 87,157.02 | 100.00 | 152,524.78 | 100.00 |
2、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中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大的预付款项。
(三)其他应收款
项 目 | 2023-3-31 | 2022-12-31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9,934,304.00 | 15,262,943.41 |
合 计 | 9,934,304.00 | 15,262,943.41 |
1、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其他应收款
项 目 | 2023-3-31账面余额 | 2022-12-31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10,032,000.00 | 10,441,208.68 |
1-2年 | 2,000.00 | 412,184.89 |
2-3年 | 2,475.30 | 360,000.00 |
3-4年 | 5,330,410.96 | |
4-5年 | 5,000.00 | |
5年以上 | 5,000.00 | |
合 计 | 10,041,475.30 | 16,548,804.53 |
(2)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 项 性 质 | 2023-3-31 | 2022-12-31 |
押金、保证金 | 25,000.00 | 7,000.00 |
个人社保 | 2,475.30 | 2,475.30 |
备用金 | 14,000.00 | |
暂借款 | 10,000,000.00 | 16,539,329.23 |
合 计 | 10,041,475.30 | 16,548,804.53 |
(3)按类别列示其他应收款明细情况
类 别 | 2023-3-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1、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
2、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10,041,475.30 | 100.00 | 107,171.30 | 1.07 | 9,934,304.00 |
其中:(1)账龄组合 | 41,475.30 | 0.41 | 7,171.30 | 17.29 | 34,304.00 |
(2)关联方组合 | 10,000,000.00 | 99.59 | 100,000.00 | 1.00 | 9,900,000.00 |
(3)信用组合 | |||||
合 计 | 10,041,475.30 | 100.00 | 107,171.30 | 1.07 | 9,934,304.00 |
类 别 | 2022-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1、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
2、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16,548,804.53 | 100.00 | 1,285,861.12 | 7.77 | 15,262,943.41 |
其中:(1)账龄组合 | 6,548,804.53 | 39.57 | 1,185,861.12 | 18.11 | 5,362,943.41 |
(2)关联方组合 | 10,000,000.00 | 60.43 | 100,000.00 | 1.00 | 9,900,000.00 |
(3)信用组合 | |||||
合 计 | 16,548,804.53 | 100.00 | 1,285,861.12 | 7.77 | 15,262,943.41 |
(4)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①组合中按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2023-3-31 | |||
账 龄 | 金 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32,000.00 | 1,600.00 | 5.00 |
1-2年 | 2,000.00 | 200.00 | 10.00 |
2-3年 | 2,475.30 | 371.30 | 15.00 |
3-4年 | 20.00 | ||
4-5年 | 50.00 | ||
5年以上 | 5,000.00 | 5,000.00 | 100.00 |
合 计 | 41,475.30 | 7,171.30 | |
2022-12-31 | |||
账 龄 | 金 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441,208.68 | 22,060.43 | 5.00 |
1-2年 | 412,184.89 | 41,218.49 | 10.00 |
2-3年 | 360,000.00 | 54,000.00 | 15.00 |
3-4年 | 5,330,410.96 | 1,066,082.20 | 20.00 |
4-5年 | 5,000.00 | 2,500.00 | 50.00 |
5年以上 | 100.00 | ||
合 计 | 6,548,804.53 | 1,185,861.12 |
②组合中按照关联方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项目 | 2023-3-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关联方组合 | 10,000,000.00 | 100,000.00 | 1.00 |
项目 | 2022-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关联方组合 | 10,000,000.00 | 100,000.00 | 1.00 |
(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285,861.12 | 1,285,861.12 | ||
本期计提 |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1,178,689.82 | 1,178,689.82 | ||
本期核销 | ||||
本期其他变动 | ||||
2023年3月31日余额 | 107,171.30 | 107,171.30 |
(6)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 别 | 2022-12-31 | 本期变动情况 | 2023-3-31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变动 | |||
1、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
2、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1,285,861.12 | 1,178,689.82 | 107,171.30 | |||
其中:(1)账龄组合 | 1,185,861.12 | 1,178,689.82 | 7,171.30 | |||
(2)关联方组合 | 100,000.00 | 100,000.00 | ||||
(3)信用组合 | ||||||
合 计 | 1,285,861.12 | 1,178,689.82 | 107,171.3 |
(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无
(8)按欠款方归集的2023年3月31日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 位 名 称 | 性 质 | 金额 | 账 龄 | 占其他应收款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暂借款 | 10,000,000.00 | 1年以内 | 99.59 | 100,000.00 |
张彩虹 | 押金 | 20,000.00 | 1-2年 | 0.20 | 1,100.00 |
刘洪武 | 备用金 | 12,000.00 | 1年以内 | 0.12 | 600.00 |
秦丽君 | 押金 | 5,000.00 | 5年以上 | 0.05 | 5,000.00 |
李莉 | 备用金 | 2,000.00 | 1年以内 | 0.02 | 100.00 |
合 计 | 10,039,000.00 | 99.98 | 106,800.00 |
(9)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无
(10)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无
(11)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无
(1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中,应收关联方的款项详见附注“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四)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项 目 | 2023-3-31 | 2022-12-31 |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23,256,000.00 | 23,256,000.00 |
合 计 | 23,256,000.00 | 23,256,000.00 |
2021年12月,公司出资2,325.60万元购买青岛黑龙石墨有限公司持有的黑龙江北大荒黑金石墨有限公司14.11%的股权。
(五)固定资产
项 目 | 2023-3-31 | 2022-12-31 |
固定资产 | 44,821.90 | 46,331.7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 计 | 44,821.90 | 46,331.74 |
1、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 电子设备 | 运输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 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2-12-31 | 36,968.98 | 558,900.00 | 100,511.00 | 696,379.98 |
2.本期增加 | ||||
(1)购置 | ||||
3.本期减少 | ||||
(1)处置或报废 | ||||
4.2023-3-31 | 36,968.98 | 558,900.00 | 100,511.00 | 696,379.98 |
二、累计折旧 | ||||
1.2022-12-31 | 23,952.24 | 530,955.00 | 95,141.00 | 650,048.24 |
2.本期增加 | 1,455.45 | 54.39 | 1,509.84 | |
(1)计提 | 1,455.45 | 54.39 | 1,509.84 | |
3.本期减少 | ||||
(1)处置或报废 | ||||
4.2023-3-31 | 25,407.69 | 530,955.00 | 95,195.39 | 651,558.08 |
三、减值准备 | ||||
1.2022-12-31 | ||||
2.本期增加 | ||||
3.本期减少 | ||||
4.2023-3-31 |
四、账面价值 | ||||
1.2023-3-31 | 11,561.29 | 27,945.00 | 5,315.61 | 44,821.90 |
2.2022-12-31 | 13,016.74 | 27,945.00 | 5,370.00 | 46,331.74 |
续:
项 目 | 电子设备 | 运输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 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2-1-1 | 27,631.00 | 558,900.00 | 100,511.00 | 687,042.00 |
2.本期增加 | 9,337.98 | 9,337.98 | ||
(1)购置 | 9,337.98 | 9,337.98 | ||
3.本期减少 | ||||
(1)处置或报废 | ||||
4.2022-12-31 | 36,968.98 | 558,900.00 | 100,511.00 | 696,379.98 |
二、累计折旧 | ||||
1.2022-1-1 | 19,471.99 | 489,133.26 | 94,923.45 | 603,528.70 |
2.本期增加 | 4,480.25 | 41,821.74 | 217.55 | 46,519.54 |
(1)计提 | 4,480.25 | 41,821.74 | 217.55 | 46,519.54 |
3.本期减少 | ||||
(1)处置或报废 | ||||
4.2022-12-31 | 23,952.24 | 530,955.00 | 95,141.00 | 650,048.24 |
三、减值准备 | ||||
1.2022-1-1 | ||||
2.本期增加 | ||||
3.本期减少 | ||||
4.2022-12-31 | ||||
四、账面价值 | ||||
1.2022-12-31 | 13,016.74 | 27,945.00 | 5,370.00 | 46,331.74 |
2.2022-1-1 | 8,159.01 | 69,766.74 | 5,587.55 | 83,513.30 |
2、2023年1-3月计提折旧金额为1,509.84元,2022年度计提折旧金额为46,519.54元。
3、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未发现有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情况,故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六)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明细情况
项 目 | 采矿权 | 合 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2-12-31 | 13,501,800.00 | 13,501,800.00 |
2.本期增加 | ||
(1)购置 |
3.本期减少 | ||
(1)处置或报废 | ||
4.2023-3-31 | 13,501,800.00 | 13,501,800.00 |
二、累计摊销 | ||
1.2022-12-31 | ||
2.本期增加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 | ||
(1)处置或报废 | ||
4.2023-3-31 | ||
三、账面价值 | ||
1.2023-3-31 | 13,501,800.00 | 13,501,800.00 |
2.2022-12-31 | 13,501,800.00 | 13,501,800.00 |
续:
项 目 | 采矿权 | 合 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2-1-1 | 13,501,800.00 | 13,501,800.00 |
2.本期增加 | ||
(1)购置 | ||
3.本期减少 | ||
(1)处置或报废 | ||
4.2022-12-31 | 13,501,800.00 | 13,501,800.00 |
二、累计摊销 | ||
1.2022-1-1 | ||
2.本期增加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 | ||
(1)处置或报废 | ||
4.2022-12-31 | ||
三、账面价值 | ||
1.2022-12-31 | 13,501,800.00 | 13,501,800.00 |
2.2022-1-1 | 13,501,800.00 | 13,501,800.00 |
2、截至2023年3月31日,采矿权尚未开采因此未进行摊销。
3、期末对无形资产进行检查,未发现有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情况,故未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七)短期借款
项 目 | 2023-3-31 | 2022-12-31 |
有追索权的保理融资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合 计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2022年12月,公司子公司青岛海正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石墨”)与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四方支行签订电子保理业务合同,申请办理有追索权的国内电子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保理融资到期日为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17日该保理借款已偿还完毕。上述保理合同所涉及的应收账款未实际产生,保理借款的实际使用人为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鲁锦”),山东鲁锦与海正石墨之间不存在业务往来,不存在海正石墨需要向山东鲁锦支付款项的情形。
(八)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 目 | 2022-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3-31 |
一、短期薪酬 | 12,162.50 | 2,400.00 | 2,400.00 | 12,162.5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 计 | 12,162.50 | 2,400.00 | 2,400.00 | 12,162.50 |
(2)短期薪酬列示
项 目 | 2022-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3-31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400.00 | 2,400.00 | ||
2、职工福利费 | ||||
3、社会保险费 | ||||
其中:医疗保险 | ||||
工伤保险 | ||||
生育保险 | ||||
4、住房公积金 | ||||
5、工会经费 | 12,162.50 | 12,162.50 | ||
6、职工教育经费 | ||||
合 计 | 12,162.50 | 2,400.00 | 2,400.00 | 12,162.50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 目 | 2022-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3-31 |
1、养老保险 | ||||
2、失业保险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 计 |
(九)应交税费
项 目 | 2023-3-31 | 2022-12-31 |
增值税 | 36,051.90 | 34,094.80 |
城建税 | 2,523.63 | 2,386.61 |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 | 1,802.59 | 1,704.75 |
合 计 | 40,378.12 | 38,186.16 |
(十)其他应付款
项 目 | 2023-3-31 | 2022-12-31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0,795,073.47 | 17,199,208.86 |
合 计 | 10,795,073.47 | 17,199,208.86 |
1、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项 目 | 2023-3-31 | 2022-12-31 |
应付费用 | 249,308.81 | 484,413.62 |
拆借款本金及利息 | 10,545,764.66 | 16,714,795.24 |
合 计 | 10,795,073.47 | 17,199,208.86 |
(2)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中,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明细如下
单 位 | 期末余额 |
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 | 7,002,992.27 |
李京松 | 3,018,750.86 |
宋书强 | 337,680.66 |
山东海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186,340.87 |
合 计 | 10,545,764.66 |
(3)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中,欠关联方的欠款详见附注“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十一)实收资本
股东名称 | 2022-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3-31 | 持股比例(%) |
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100.00 | ||
合 计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100.00 |
续:
股东名称 | 2022-1-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2-12-31 | 持股比例(%) |
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100.00 | ||
合 计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100.00 |
(十二)未分配利润
项 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提取或分配比例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4,117,162.20 | -23,501,277.4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4,117,162.20 | -23,501,277.49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648,753.66 | -615,884.71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0%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2,468,408.54 | -24,117,162.20 |
(十三)税金及附加
项 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城建税 | 137.02 | 750.72 |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 | 97.84 | 536.23 |
印花税 | 6,002.90 | |
车船使用税 | 1,800.00 | |
合 计 | 234.86 | 9,089.85 |
(十四)管理费用
项 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办公费 | 1,154.50 | 33,165.20 |
职工薪酬 | 2,400.00 | 29,800.00 |
差旅费 | 6,264.26 | 15,491.17 |
中介机构费 | 22,000.00 | |
业务招待费 | 6,511.00 | 614,545.19 |
租赁费 | 65,367.76 | 281,208.39 |
折旧费 | 1,509.84 | 46,519.54 |
水电物业费 | 5,030.10 | 55,425.90 |
车辆相关费用 | 10,398.89 | 107,528.25 |
其他 | 1,380.00 | 27,901.72 |
合 计 | 100,016.35 | 1,233,585.36 |
(十五)财务费用
项 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利息支出 | 134,779.38 | 593,554.58 |
减:利息收入 | 31,884.47 | 831,260.15 |
手续费及其他 | 310.71 | 981.20 |
合 计 | 103,205.62 | -236,724.37 |
(十六)其他收益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2,124.47 | |
合 计 | 2,124.47 |
(十七)投资收益
项 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的股利收入 | 617,300.00 | 282,234.00 |
合 计 | 617,300.00 | 282,234.00 |
(十八)信用减值损失
项 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178,689.82 | -315,520.68 |
合 计 | 1,178,689.82 | -315,520.68 |
(十九)营业外收入
项 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
无形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7,156.72 | |
合 计 | 7,156.72 |
(二十)营业外支出
项 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
无形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2,000.00 | 10,000.00 |
罚款等其他 | ||
合 计 | 2,000.00 | 10,000.00 |
(二十一)现金流量表附注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收到的往来款 | 13,200.00 | |
收到的利息收入 | 170.84 | 1,275.20 |
收到的政府补贴 | ||
收到的其他 | 2,124.47 | |
合 计 | 170.84 | 16,599.67 |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支付的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 | 265,843.56 | 902,468.78 |
支付的手续费 | 310.71 | 981.20 |
支付的往来款 | 32,000.00 | 2,000.00 |
支付的其他 | 2,000.00 | 10,000.00 |
合 计 | 300,154.27 | 915,449.98 |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收到的拆借款 | 269,190.00 | 24,305,991.39 |
合 计 | 269,190.00 | 24,305,991.39 |
(二十)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 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590,532.99 | -1,012,457.3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1,178,689.82 | 315,520.68 |
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509.84 | 46,519.54 |
无形资产摊销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03,065.75 | -236,430.3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17,300.00 | -282,234.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010,363.71 | -10,466,496.8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211,865.90 | 10,715,380.24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2,383.43 | -920,198.0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项 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879,756.68 | 295,650.1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95,650.11 | 89,760.7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84,106.57 | 205,889.34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 目 | 2023-3-31 | 2022-12-31 |
一、现金 | 879,756.68 | 295,650.11 |
其中:库存现金 | 9,606.03 | 23,020.5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870,150.65 | 272,629.5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79,756.68 | 295,650.11 |
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一)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事项。
(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事项。
(三)反向购买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反向购买事项。
(四)处置子公司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处置子公司事项。
(五)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无。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青岛海正石墨有限公司 | 青岛市 | 青岛市 | 石墨开采加工 | 8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二)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公司无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
八、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管理层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保证公司必要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金融工具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大中型上市银行和国际主要银行,在正常经济环境下,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对于客户的赊销信用风险,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订单定制生产,收取部分预收款后再安排采购及生产,并通过以下管理制度降低赊销信用风险。对于大部分客户收款后发货,仅对具有一定规模,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长期合作关系,评估后经批准的客户,根据情况给予合理的信用额度和短期信用期限。并采取措施,由不同业务部门专人跟踪管理,确保公司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对于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公司主要通过备用金管理、逐笔款项授权、定期检查清收管理,确保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和信用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
(二)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是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
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在现有经济环境下,银行借款利率相对稳定,波动不大,较小的利率变动不会形成较大的利率风险。同时,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满足公司各
类短期融资需求,通过做好资金预算,根据经济环境的变化调整银行借款,降低利率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财务部门管理和控制,综合运用债权信用管理、各种融资途径、争取供应商较长的信用期限和信用额度,保证公司在所有合理运营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防止发生流动性风险。
九、公允价值的披露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
项目 | 2023-3-31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银行理财产品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3,256,000.00 | 23,256,000.00 | ||
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 23,256,000.00 | 23,256,000.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其中:出租的建筑物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3,256,000.00 | 23,256,000.00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不能直接观察和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公司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20号 | 投资管理 | 810,000,000.00 | 100.00 | 100.00 |
(二)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三)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详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二)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四)本企业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单位名称 | 与本企业的关系 | 备注 |
山东海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
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
山东即墨黄酒厂有限公司 | 同受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 |
青岛丽晶大酒店有限公司 | 同受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 |
青岛新华锦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同受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 |
青岛新华锦优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同受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 |
李京松 | 子公司海正石墨少数股东 | |
宋书强 | 子公司海正石墨少数股东 |
(五)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山东即墨黄酒厂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22,174.00 | |
青岛丽晶大酒店有限公司 | 用餐服务 | 2,167.40 | 5,206.00 |
青岛新华锦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6,499.10 | |
青岛新华锦优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60.00 | |
合计 | 2,527.40 | 143,879.10 |
2、关联方资金拆借
拆借主体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归还日 |
拆入 | ||||
青岛海正石墨有限公司 | 山东海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156,640.00 | 2018-11-20 | |
宋书强 | 266,100.00 | 2021-5-27 | ||
15,893.91 | 2021-12-30 | |||
3,936.00 | 2022-5-18 | |||
29,190.00 | 2023-1-31 | |||
李京松 | 41,660.00 | 2018-8-31 | ||
112,646.06 | 2020-9-24 | |||
1,694,900.00 | 2021-6-21 | |||
13,280.00 | 2021-9-1 | |||
700,000.00 | 2021-10-18 | |||
6,440.50 | 2021-11-1 | |||
129,191.39 | 2022-1-4 | |||
35,424.00 | 2022-5-18 |
山东新华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0 | 2019-8-9 | 2020-2-17 |
5,000,000.00 | 2019-8-14 | 2020-2-17 | ||
135,500.00 | 2019-8-15 | 2020-2-17 | ||
50,000.00 | 2019-8-29 | 2020-2-17 | ||
200,000.00 | 2019-9-9 | 2020-2-17 | ||
100,000.00 | 2019-9-27 | 2020-2-17 | ||
200,000.00 | 2019-10-8 | 2020-2-17 | ||
180,000.00 | 2019-11-8 | 2020-2-17 | ||
205,000.00 | 2019-12-10 | 2020-2-17 | ||
13,779,500.00 | 2019-12-27 | 2020-2-17 | ||
14,728,905.96 | 2019-12-27 | 2020-4-17 | ||
408,000.00 | 2020-1-15 | 2020-4-17 | ||
1,500,000.00 | 2020-3-20 | 2020-4-17 | ||
500,000.00 | 2020-3-27 | 2020-4-17 | ||
663,094.04 | 2020-4-9 | 2020-4-17 | ||
336,905.96 | 2020-4-9 | 2020-6-22 | ||
27,547.72 | 2020-4-15 | 2020-6-22 | ||
6,571,360.00 | 2022-3-15 | 2023-1-31 | ||
5,943,698.78 | 2022-3-15 | |||
50,000.00 | 2022-4-20 | |||
50,000.00 | 2022-5-6 | |||
157,440.00 | 2022-5-16 | |||
100,000.00 | 2022-6-6 | |||
100,000.00 | 2022-8-12 | |||
108,000.00 | 2022-9-6 | |||
216,000.00 | 2022-9-28 | |||
100,000.00 | 2022-11-29 | |||
140,000.00 | 2023-1-10 | |||
100,000.00 | 2023-3-27 | |||
拆出 | ||||
山东新华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 | 142,200.00 | 2020-6-22 | 2020-7-10 |
280,000.00 | 2020-6-22 | 2020-7-17 | ||
160,000.00 | 2020-6-22 | 2020-7-29 | ||
200,000.00 | 2020-6-22 | 2020-8-10 | ||
250,000.00 | 2020-6-22 | 2020-8-27 | ||
208,000.00 | 2020-6-22 | 2020-9-3 | ||
200,000.00 | 2020-6-22 | 2020-9-10 | ||
250,000.00 | 2020-6-22 | 2020-10-22 | ||
500,000.00 | 2020-6-22 | 2020-11-10 | ||
50,000.00 | 2020-6-22 | 2020-11-24 | ||
200,000.00 | 2020-6-22 | 2020-12-10 | ||
195,346.32 | 2020-6-22 | 2021-1-7 | ||
145,353.68 | 2020-7-27 | 2021-1-7 | ||
300,000.00 | 2020-7-27 | 2021-2-7 | ||
97,000.00 | 2020-7-27 | 2021-3-9 | ||
200,000.00 | 2020-7-27 | 2021-4-15 |
257,646.32 | 2020-7-27 | 2021-5-10 |
42,353.68 | 2020-8-13 | 2021-5-10 |
200,000.00 | 2020-8-13 | 2021-5-24 |
200,000.00 | 2020-8-13 | 2021-6-10 |
557,646.32 | 2020-8-13 | 2021-6-18 |
10,086,353.68 | 2020-8-24 | 2021-6-18 |
200,000.00 | 2020-8-24 | 2021-7-9 |
2,713,646.32 | 2020-8-24 | 2021-7-23 |
2,065,353.68 | 2020-8-26 | 2021-7-23 |
200,000.00 | 2020-8-26 | 2021-8-10 |
250,000.00 | 2020-8-26 | 2021-8-11 |
160,000.00 | 2020-8-26 | 2021-9-17 |
200,000.00 | 2020-8-26 | 2021-10-9 |
200,000.00 | 2020-8-26 | 2021-11-10 |
24,646.32 | 2020-8-26 | 2021-12-16 |
312,553.68 | 2020-9-2 | 2021-12-16 |
402,446.32 | 2020-9-2 | 2022-3-15 |
5,349,494.90 | 2021-6-17 | 2022-3-15 |
4,779,000.00 | 2021-8-11 | 2022-3-15 |
210,000.00 | 2021-12-17 | 2022-3-15 |
(2)关联方利息收支
关联方 | 交易内容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山东海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利息支出 | 1,680.12 | 6,813.84 |
宋书强 | 利息支出 | 3,272.14 | 12,373.22 |
李京松 | 利息支出 | 29,320.05 | 118,264.89 |
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 | 利息支出 | 98,867.11 | 449,726.59 |
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 | 利息收入 | 94,726.27 |
3、其他关联交易
2022年12月,公司子公司青岛海正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石墨”)与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四方支行签订电子保理业务合同,申请办理有追索权的国内电子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保理融资到期日为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17日该保理借款已偿还完毕。
上述保理合同所涉及的应收账款未实际产生,系海正石墨帮助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鲁锦”)进行转贷而形成的保理业务,保理借款的实际使用人为山东鲁锦,山东鲁锦与海正石墨之间不存在业务往来,不存在海正石墨需要向山东鲁锦支付款项的情形。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3-3-31 | 2022-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 |
(2)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3-3-31 | 2022-12-31 |
其他应付款 | 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 | 7,002,992.27 | 13,235,485.16 |
其他应付款 | 山东海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186,340.87 | 184,660.75 |
其他应付款 | 李京松 | 3,018,750.86 | 2,989,430.81 |
其他应付款 | 宋书强 | 337,680.66 | 305,218.52 |
合 计 | 10,545,764.66 | 16,714,795.24 |
十一、股份支付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股份支付情况。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内无需要披露的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公司报告期内无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公司报告期内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报告期内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其他应收款
项 目 | 2023-3-31 | 2022-12-31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7,019,887.64 | 21,977,247.46 |
合 计 | 17,019,887.64 | 21,977,247.46 |
1、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其他应收款
项 目 | 2023-3-31账面余额 | 2022-12-31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405,635.95 | 2,168,727.07 |
1-2年 | 1,729,518.39 | 14,774,178.48 |
2-3年 | 14,364,468.89 | 841,054.99 |
3-4年 | 481,054.99 | 5,407,995.26 |
4-5年 | 77,584.30 | 138,893.22 |
5年以上 | 138,893.22 | |
合 计 | 17,197,155.74 | 23,330,849.02 |
(2)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 项 性 质 | 2023-3-31 | 2022-12-31 |
押金、保证金 | 5,000.00 | 5,000.00 |
个人社保 | 2,475.30 | 2,475.30 |
内部往来 | 17,189,680.44 | 16,784,044.49 |
暂借款 | 6,539,329.23 | |
合 计 | 17,197,155.74 | 23,330,849.02 |
(3)按类别列示其他应收款明细情况
类 别 | 2023-3-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1、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
2、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17,197,155.74 | 100.00 | 177,268.10 | 1.03 | 17,019,887.64 |
其中:(1)账龄组合 | 7,475.30 | 0.04 | 5,371.30 | 71.85 | 2,104.00 |
(2)关联方组合 | 17,189,680.44 | 99.96 | 171,896.80 | 1.00 | 17,017,783.64 |
(3)信用组合 | 0.00 | ||||
合 计 | 17,197,155.74 | 100.00 | 177,268.10 | 1.03 | 17,019,887.64 |
类 别 | 2022-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1、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
2、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23,330,849.02 | 100.00 | 1,353,601.56 | 5.80 | 21,977,247.46 |
其中:(1)账龄组合 | 6,546,804.53 | 28.06 | 1,185,761.12 | 18.11 | 5,361,043.41 |
(2)关联方组合 | 16,784,044.49 | 71.94 | 167,840.44 | 1.00 | 16,616,204.05 |
(3)信用组合 | |||||
合 计 | 23,330,849.02 | 100.00 | 1,353,601.56 | 5.80 | 21,977,247.46 |
(4)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353,601.56 | 1,353,601.56 | ||
本期计提 | 4,056.36 | 4,056.36 |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1,180,389.82 | 1,180,389.82 |
本期核销 | ||||
本期其他变动 | ||||
2023年3月31日余额 | 177,268.10 | 177,268.10 |
(5)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 别 | 2022-12-31 | 本期变动情况 | 2023-3-31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变动 | |||
1、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
2、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1,353,601.56 | 4,056.36 | 1,180,389.82 | 177,268.10 | ||
其中:(1)账龄组合 | 1,185,761.12 | 1,180,389.82 | 5,371.30 | |||
(2)关联方组合 | 167,840.44 | 4,056.36 | 171,896.80 | |||
(3)信用组合 | ||||||
合 计 | 1,353,601.56 | 4,056.36 | 1,180,389.82 | 177,268.10 |
(6)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无
(7)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无
(8)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无
(9)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无
(二)投资收益
项 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的股利收入 | 617,300.00 | 282,234.00 |
合 计 | 617,300.00 | 282,234.00 |
(三)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 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一、.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877,579.96 | 954,568.2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1,176,333.46 | 231,858.21 |
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998.28 | 3,162.64 |
无形资产摊销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96,842.51 | -1,017,862.1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17,300.00 | -282,234.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