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预披露公告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际旭创”)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山东中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控股”)出具的《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告知函》,中际控股拟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股份性质 |
中际控股 | 90,671,525 | 11.29%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 | 144,773,539 | 18.03% | - |
注: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包含王伟修先生及王晓东先生的持股数量。
二、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主要内容
1、参与原因:为有效提升证券资产使用效率和收益率,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及其转增的股份。
3、计划参与股份数量:不超过7,863,602股,即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后总股本的1%。在任意连续90日内,参与股份数量不超过7,863,602股。若此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化的,参与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参与比例不变。
4、参与方式:转融通证券出借。
5、参与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6、价格区间:在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则框架内,由出借人与借入人双方协商确定。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中际控股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如何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2、本次拟参与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不违反公司已披露的相关承诺。
3、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中际控股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中际控股出具的《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