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交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动力”)于2023年5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262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
公司在收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回复工作。由于本次《年报问询函》涉及部分事项需中介机构发表意见,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3年7月6日前回复《年报问询函》。在此期间,公司将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尽快完成《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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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申请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