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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昊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2

一、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相应的任职条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王新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赵军会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徐庆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尤臻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赵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侯怀信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林祥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伟坤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二、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天昊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昊药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天昊药业因投资建

设天昊中山医药科技项目需要,有利于保障天昊药业的资金需求和业务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提供担保之被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公司本次所提供的对外担保之审批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韩俊梅、邓超2023年6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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