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离职人员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75,550股。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275,55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电北路18号金新农大厦16楼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8:00-12:00;13: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3、联系人:唐丽娜
4、联系电话:0755-27166108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