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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胜信息: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2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3-O37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长沙高新区桐梓坡西路468号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7
普通股股东人数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393,138,26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393,138,26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78.627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78.627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由董事长李鸿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79,263,05299.991632,0010.00840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01李鸿女士392,326,11499.7934
2.02吉喆先生392,141,82999.7465
2.03王学信先生392,326,11499.7934
2.04李先怀先生392,326,11499.7934
2.05范律先生392,326,11499.7934
2.06张振华先生392,326,11499.7934

2、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01顾清扬先生393,073,52899.9835
3.02杨艳女士393,106,26799.9918
3.03黄守道先生393,106,26799.9918

3、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4.01钟诗军先生392,921,98299.9449
4.02王赜女士393,106,26799.9918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5,496,52599.421132,0010.578900.0000
2.01李鸿女士4,716,37285.3097
2.02吉喆先生4,532,08781.9764
2.03王学信先生4,716,37285.3097
2.04李先怀先生4,716,37285.3097
2.05范律先生4,716,37285.3097
2.06张振华先生4,716,37285.3097
3.01顾清扬先生5,463,78698.8289
3.02杨艳女士5,496,52599.4211
3.03黄守道先生5,496,52599.4211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 1、议案 2、议案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鸿、王学信、李先怀、范律、张振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宁、杨子涵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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