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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修订对比表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
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 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
清算; 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 30%的; 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 30%的;
(五)变更公司形式; (五)变更公司形式;
(六)股权激励计划; (六)股权激励计划;
(七)发行公司债券; (七)发行公司债券;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 (八)调整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
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 政策;
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 (九)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
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
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
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
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 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
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 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
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 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
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 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
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 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
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 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
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 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
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董事会审议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日常关联交易
除外),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会议,
董事不得委托他人出席或以通讯方式
参加表决。
第一百三十七条 独立董事除履 第一百三十七条 独立董事除履
行董事的一般职责外,主要对以下事项 行董事的一般职责外,主要对以下事项
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各自发表独立意 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各自发表独立意
见: 见:
(一)提名、任免董事;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 薪酬;
(四)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四)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 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
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 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的 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 净资产绝对值的 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
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 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
欠款; 欠款;
(五)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 (五)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
股东权益的事项; 股东权益的事项;
(六)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累计 (六)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累计
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有关规定情 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有关规定情
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七)公司年度报告中未做出现金 (七)针对公司的分红方案,或者
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 公司当年盈利但年度董事会未提出包
独立意见; 含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下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发表独立意见;
(九)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 (八)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
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
(十)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供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
独立董事应当就上述事项发表以 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票及其衍生
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 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
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 (九)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
见及其障碍。 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十)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股权激
励计划;
(十一)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应当就上述事项发表以
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
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
见及其障碍。
第一百四十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 第一百四十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
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 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
经营和运作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 经营和运作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
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独立董事应 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除参加董事
当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独立董事 会会议外,独立董事应当保证每年利用
年度报告书,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 不少于十天的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状
说明。 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
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
场检查。
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大
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述职报告应当
包括下列内容:
(一)全年出席董事会方式、次数
及投票情况,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